凡例
凡例
一、本志各篇上限不统一,都从能搜集到资料的时间写起,下限一律断于1985年。
二、伪康德 6年(1939年)东宁县北部曾设立绥阳县,1948年撤绥阳县并入东宁县,有关绥阳县发生的事项也记入本志;绥芬河地区原属东宁县,1968年设区,1975年改市,两次从东宁县划出,发生在1975年以前的事项收入本志,1975年以后不再收入。
三、本志按横排竖写,分设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政党,政事,群团组织,军事,公安司法,民政劳动,农牧渔业,林业副业,财政金融,商业粮食,物价工商,工业,交通邮电,文化新闻,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社会,人物21篇。志首有序言凡例概述,志末附有附录和修志始末。各篇按以类系事,分章和节,以时间先后为序。
四、解放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没做专题记述。重大事件,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篇章。
五、民国9年(1920年)田徵明撰写的《东宁县志略》摘记于附录中。
六、本志历史资料来源于旧档案及采集的口碑资料。现代资料由县内各部门提供,为节省篇幅,没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