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执政后的党组织 一、中共东宁县委
1947年 3月,成立中共绥阳县工作委员会。苏濑洲任工委书记,当时党组织没公开,对外称政委。同年9月,成立中共东宁县工作委员会,土地改革工作团团长杜涛任工委书记(对外称政委)。
同年12月成立中共绥阳县委员会。县内的工作团、工作队、民运组织等,均由县委统一领导。
根据1948年9月3日中共松江省委指示,撤绥阳县并入东宁县,10月 1日组成新的中共东宁县委员会(设绥芬河镇)。县委机关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党训班等工作机构。
1950年3月,增设中共东宁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2年5月,县委机关和政府一起迁至东宁镇,县委设在伪东宁警察队原址(今县公安局处),1954年 4月,县委机关增设财经贸易部,8月,增设农村工作部。1955年7月,中共东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中共东宁县委监察委员会。
1956年6月,设中共东宁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9月,设县委书记处,原书记改为第一书记,原副书记改为书记处书记。
1957年1月,财经贸易部改称财贸工作部,8月14日县委机关增设工业交通部,11月 3日增设政法工作部(1960年12月撤)。1961年春,将县委办公室政策研究组改为政策研究室。 8月,恢复政法工作部。1962年 6月,再撤政法工作部,撤政策研究室并入县委办公室。11月,撤县委书记处,原第一书记改称书记,书记处书记改称副书记。12月,财贸工作部改称财贸政治部;工业交通部改称工交政治部。
1966年6月,县委设文化革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67年1月30日, “造反派”夺权后,县委各级组织瘫痪,停止了党组织活动。 7月13日,成立东宁县革命委员会,设党的核心组织,实行一元化领导。1969年3月重建机关党委,部分党员恢复组织生活。
1970年7月3~10日,召开中共东宁县第五届代表大会,恢复了中共东宁县委员会 (没设县委机关),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合署办公。
1973年10月 5日,党政分设,重建县委机关,恢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策研究室等工作机构。1977年11月恢复县委党校。1978年 9月,恢复县委办公室和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农村工作部(与县革命委员会工交、财贸、农林办公室合署办公)。
1979年,恢复统一战线工作部。1980年8月,增设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984年改为老干部局),1981年7月设政法委工作办公室。1984年2月,撤销财贸政治部和工交政治部。
1985年,县委机关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下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农村工作部、政法工作委员会。
中共东宁县工作委员会主要成员名录中共东宁县委员会成员名录 表一 表一续
表二
表三
表三续
东宁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名录(1967、7——1970、6)中共东宁县委员会成员名录(1970、7~1985、12) 续表
二、中共东宁县代表大会
(一)中共东宁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5月5~7日在东宁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30人,列席40人。会议听取王占鳌代表前届县委作的《在社会主义改造胜利的基础上,为建设繁荣幸福的新农村而奋斗》的报告,听取了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东宁县第一届委员会,选举王占鳌为书记,唐殿杰为剐书记。
(二)中共东宁县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8年12月3~8日在东宁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42人,侯补代表16人,列席113人。会议听取了慕振英代表前届县委向大会作的题为《高举红旗站在社会主义高潮的最前面,带领团结全县人民为工农业生产大跃进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刘秀峰作的《关于一届以来我县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建设(草案)的报告》,田盛兰代表监察委员会作了监察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各项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共东宁县第二届委员会,选举委员17人。慕振英为筇一书记,王占鳌、刘秀峰、唐殿杰、卢钧为书记处书记。
(三)中共东宁县第三次代表大会
1962年11月27~30日在东宁镇召开,代表 224人,候补代表21人,列席54人。会议听取慕振英代表前届县委作的《更高的举起三面红旗,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为实现1963年农业大丰收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修订了《东宁县1963~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
会议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出23人组成中共东宁县第三届委员会,慕振英当选为县委书记,刘秀峰、唐殿杰、卢钧为副书记。
(四)中共东宁县第四次代表大会
1964年9月21~25日在东宁镇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38人,候补代表23人,列席69人。会议听取郝弼代表前届县委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为争取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新胜利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孙印代表前届监察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两个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出25人组成的中共东宁县第四届委员会,郝弼为书记,崔国宾、刘风歧、卢钧、张志为副书记,卢钧为监察委员会书记(兼),孙印、栾福春为副书记。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组织瘫痪,1967年成立党的核心组,负责全县党的领导。
(五)中共东宁县第五次代表大会
1970年7月3~10日在东宁镇召开,与会代表 363人。会议听取王键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誓把东宁县铸成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的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出25人组成的中共东宁县第五届委员会,王键为书记,王家宽、李志海为副书记。
(六)中共东宁县第六次代表大会
1976年2月17~19日在东宁镇召开,与会代表351人。会议听取壬键代表前届县委作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加强党的建设,把反修、防修斗争进行到底》的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出29人组成的巾共东宁县第六届委员会,王键为县委书记,郭士田、王家宽、王忠文、王运录为副书记。
(七)中共东宁县第七次代表大会
1979年5月18~21日在东宁镇举行,与会代表377人,会议听取王德春代表前届县委作的工作报告,孙印代表纪律检查委员会作的发言。
会议通过了《关于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决定》。
会议选举出31人组成的中共东宁县第七届委员会,王德舂为书记,刘福录、王忠文、林长生、孙永岱为副书记。并选出 9人组成的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林长生(兼),副书记孙印、张善金。
(八)中共东宁县第八次代表大会
1983年6月6~8日在东宁镇召开,与会代表320人。会议听取励树武代表前届县委作的题为《振奋精神,团结前进,在改革中开创新局面》的工作报告,高汉光代表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出21人组成的中共东宁县第八届委员会,励树武为书记,孙永岱、国新和、梁克义为副书记。还选出11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高汉光、副书记郑祖盛、胡安义、尹光华。
三、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0年建立中共东宁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改称中共东宁县委监察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取消县委监察委员会。1972年,在县委组织部内设监察组。1978年 9月,重设东宁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3年 7月,中共东宁县第七次代表会上选举了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改选后改称中共东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列入县级五个班子序列。
东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案件检查科、党风党纪教育科和信访接待室。同时,县内 6乡4 镇和县直22个党委(总支)都配备了专(兼)职的纪律检查委员,各基层支部也都增选了纪律检查委员。
历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 续表
四、党组和县直党委
(一)党组
1、县政府党组
1955年 3月,成立县人民委员会党组。1967年成立革命委员会时党政合一,撤销县人民委员会党组。1980年,撤销县革命委员会,党政分设。1981年 8月重设县政府党组,以县长兼书记,副县长和办公室主任为副书记和委员。
2、县人民法院党组
1957年 7月,设县人民法院党组,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撤销县人民法院党组。1973年10月,恢复县人民法院党组。
3、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1956年11月,设东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撤销检察院党组。1979年重设东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4、县人大常委会党组
1980年10月,设人大常委会党组。
5、政协东宁县委党组
1981年12月,设政治协商会议东宁县委党组。
6、其它系统党组
1954年,设东宁县供销合作社党组。1958年供销、商业合并后,改为商业局党组。1961年县社分出后撤商业局党组。1963年重设县联社党组。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撤销党组再未恢复。
(二)县直机关党委(总支)
1949年10月,设东宁县人民武装部党委。1951年 8月设县直机关总支,1958年改为党委,此后陆续按系统设立党委、总支。到1985年县直属单位的党委有: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县人民武装部、商业、粮食、环保、物资、交通、经委、二轻、农电、煤炭、县社、林业、农业、农机、教育、卫生18个党委和邮电、畜牧、文化、水利、烟草、银行、农行、石油、税务、医药10个党总支。
五、乡镇党委
1948年10月,撤绥阳县并入东宁县,组成新的中共东宁县委员会的同时,在新划分的 7个区同时设立了绥芬河、绥阳、东宁、三岔口、大肚川、老黑山、道河 7个中共区委。1956年10月,撤区划乡,将原7个区划为3个镇16个乡,撤销原 7个区委,改建成东宁镇党委和绥阳镇、绥芬河镇、北河沿乡、泡子沿乡、三岔口朝鲜族乡、大乌蛇沟朝鲜族乡、大肚川乡、团结乡、石门子乡、老黑山乡、二道沟乡、太平沟乡、道河乡、和平乡、沙河子乡、金厂乡、细鳞河乡、北寒葱河乡18个总支。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撤销1个党委、18个总支,建成7个人民公社党委。1962年,从绥阳划出金厂、细鳞河地区,新设金厂、细鳞河2个公社。同时增设金厂、细鳞河党委。1964年10月,增设建设公社,同时增设建设公社党委。1967年春, “文化大革命”中,党组织瘫痪。1968年 3月,设绥芬河区。绥芬河、建设两个公社从东宁县划到绥芬河区。1970年,重建8个公社党委。1972年12月,增设山区建设指挥部党委,1975年10月改为黄泥河公社党委。1973年 6月,撤绥芬河区建制,绥芬河、建设公社党委仍属中共东宁县委。1975年12月,成立绥芬河市,绥芬河、建设两个公社再次从东宁县划到绥芬河市。1980年10月,成立南天门公社,同时增设中共南天门公社党委。
1984年体制改革中,各公社改建乡、镇政府,并将原10个公社党委改为10个乡、镇党委。
六、基层党支部
1946年8月,组建了解放后的第一个中共党支部,就是东宁民运工作团党支部。
1948年 6月,东宁县在大城子、老黑山等村,绥阳县在寒葱河等村搞建党试点,到1948年12月,共建立了26个支部。1948年冬到1949年春整建党中,新建10个支部,整党结束后,又新建4个支部。到1949年 6月,共有支部42个,其中机关支部11个,农村支部28个,街道支部2个,工厂支部1个。
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县内基层支部发展到 134个,除农村每村都有基层支部外,县直机关和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也建立起基层支部,到1965年底全县共有基层支部 269个。1967年春,基层党支部的领导多数被揪斗,党组织瘫痪。1969年,经过整党,到1970年 6月末,重建基层党支部233个。1976年基层支部恢复和发展到491个。
1985年全县共有基层支部571个(其中农村支部147)。
东宁县历年党组织、党员统计表 表一 表一续
表二
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