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边境纠纷

第二节 边境纠纷



  一、“倭”字牌以南边界

  民国16年(1927年)发生刘思平土地被占案。刘思平系大乌蛇沟居民,民国13年(1924年)买得周万禄纳租地10.5垧,座落在大乌蛇沟八人班的河中夹信子(1900年前后形成的)。因河水逐年冲刷,仅剩 4垧多地。民国16年秋,突被对岸俄国人占去。刘思平将俄人占地。陌况向县公署报告,东宁县知事马绍融,除向吉林省长公署报告外,当即派翻译李德谦去东站与苏联东站新开河边界段长尼吉金交涉。

  10月16日,李德谦至东站向尼吉金提出俄人越界占地问题。尼吉金答:“我前日赴双城子,我们‘吉北伍’队长允许该地归刘思平永远耕种,候日后双方政府派划国界委员米时,再行定准归某国”。李德谦要求尼吉金写一字据,以免尼吉金离任后换了新人再起交涉。尼吉金说:“我们这里有案可凭,勿须写任何字样,万不能再发生交涉,请阁下回去面禀监督(县长),就如此办法吧。”再“刘思平所种之麦子,亦许可他收回”。

  同年12月,东宁县公署以公函告知苏联东站新开河边界段长尼吉金,对交涉结果表示赞同,并通知刘思平,夹信子的土地照旧耕种。同时将交涉结果向吉林省长公署报告。  民国19年(1930年)4月26日,突有俄人10余名,自带火犁(拖拉机)6架,越界驰入刘思平地内,随耕随种,种毕即回。刘思平未敢与抗,至县政府报案,请政府索回被占土地。东宁县长李英佐面饬东宁县公安局查明事件始末,同时呈报吉林省政府请示办法。

  吉林省政府接到报告后,将民国16年10月20日东宁县来呈抄发给东宁县政府,令东宁县长派人去东站据理交涉,追回被占土地;同时令外交部特派员函告俄领,要求退还土地。

  东宁县长接省指示派员至东站交涉,未得要领。因李英佐县长调走,新任县长袁奉之按省督促,致函东站国防政治局(县城河东)要求退还刘思平之地,并派翻译盛际唐前往交涉,俄方以未奉该国双城子县政府之命,不能退回。吉林省政府迭次指令外交部特派交涉员照会俄国领事馆,索还被占土地并赔偿地主损失。

  苏联领事馆迟迟不作答复,接着发生“九·一八”事变,问题搁置下来,刘思平的田地和新河以东的土地,成为苏联领土。

  民国20年(1931年) 5月23日,驻北岭保卫团第一分队队副刘清祥报称:中俄界牌不知何时向我方移入2里多,居民恐土地被占,甚为惊慌。东宁县政霄得报后,以618号训令保:匣团总队长姜开山,令其查清,具实报告。

  29日,县保卫团总队长姜开山会同翻译盛际唐到边界查勘。旧有界标仍在,惟在旧界标西2里余之山岭上,新插一个界标。系用杨木板,高约 4尺许,板面上面著有V字。该界标已被附近居民拔掉,土堆尚存。

  新界标拔除后,俄方并无反应,双方仍维持原边界。

  二、“倭”字牌以北边界

  光绪十二年(1886年)查勘两国交界道路记第四段中规定,自瑚布图河口起至“那”字界牌止,比段边界直线向西北,照子午向偏西12°4′3″。这段边界以后再未会勘过。民国6年(1917年)以前,两国边民在边境生i。通行及交往都较随便。1917年俄国革命成功后,加强了边界控制,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苏方加强了边界巡逻活动,在边境线开辟了巡逻道,增加了边防哨卡。1945年8月9日,日伪垮台后,苏方对这段边界的重点地段——“倭”字牌南北,绥芬河镇以东,先后架设铁丝网,并在界牌记号附近增设了大架子,进行观察控制。在绥芬河镇东铁路3号洞外,苏方在东宁县解放当时,乘机向我境推移控制线,入我境360多米,架设铁丝网,开没巡逻道,设立花桩。1960年11月在我境修建一处木板房等蚕食活动。

  1960年以来,我外事、边防等部门经过查访知情群众和现地勘查证实:

  自瑚布图河至“倭”字牌到第17记号这段直线边界,伪康德 4年(1937年),日伪强迫边民归屯并乡,将前沿居民逼迁内地。1945年日伪垮台后,苏方即乘机向我境推移了国界线约百米,并挪动了“倭”字牌。

  “帕"字牌的历史与现实存在问题:

  “帕”字牌是东宁县境内最南部的一个界牌,立于东宁、珲舂两县交界的山松台(老松岭)北端,现位于东经131°16′58″,北纬43°28′28″处。

  “帕”字牌是根据咸丰十年(1860年)中俄续增条约,交界道路记文中说: “对瑚布图河源山顶上,立界牌一个,上写俄国‘帕’字头。”

  光绪三年(1877年),发现“帕”字牌被野火烧毁,经中俄双方派员在原界牌位置依照旧式进行补立,加油饰巩固,俄方亦写俄文字牌,加烙火印。光绪十年(1884年)宁古塔副都统查得原“帕”字界牌已倾倒,新设牌中俄两国文字均被风雨侵蚀,仅有华文“俄罗”二字,面向南北而设,高有5尺,路南有去皮松树一株,向北横刻“帕字头”3字,宁古塔副都统亦于其下顺刻“帕字头” 3字,以为志记。路东又有去皮松树二株,一刻俄文四字,一刻俄文八字,并无俄文火印。

光绪十二年(1886年),签订中俄《珲春东界约》时,议定界牌一律改换石碑,道路记第三段对“帕”字牌的位置规定: “帕”字牌立于珲春河、昂邦毕拉河、瑚布图河三源之分水岭上(即老松岭)。

  现在的“帕”字牌的实际位置与历史文件记载,与界约规定的位置及走向不甚相符。经我外事、边防部门勘查、对照现“帕”字界牌位置,即不在对瑚布图河源山顶上,更不在三源分水岭的中心点,而是立在珲春河一源的北侧,虽然是立在老松岭上,但都在岭的北端系瑚布图河上游我侧的一条支流的河源处。

  如按光绪十二年(1886年)中俄查勘两国交界道路记中第三段注记的实际走向与现实界牌位置,地形又系一致的。

  民国13年(1924年)宁安县志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光绪十一年(1885年)吴大潋奉旨会同依克唐阿莅勘,俱把公(即把伦托捋)报告为依据,哭来宁后,调把从行,始至瑚布图河与俄之勘界大员舒利经晤商界务,商定巳先行立标为记矣,把留此惟待建立石碑,不意俄人早将石碑刊成,暗饬伊(指俄国)之边民将原标私自西移,几逾四里有余。把据理力争,而俄官舒利经乃漫不理论竟令伊边民从事工作。把引为国耻,跃进坑内大声呼日:‘我身可埋界不可移’。俄官见其持正,始肯停罢,而不与接谈,偕把赴岩杵河面报吴使理论之。吴使感之日:界巳定矣,何必拘此微末,款留数日别去。至今东宁妇孺犹称道把之志节,谓清疆吏倘尽如之,边陲土地何致损失尺寸耶”。这段记载说明在更换石碑前,俄人私自向我侧推移 4里之多。现位置所以和光绪十二年(1886年)道路记一致,就是先移了界牌,后形成道路记。

  三、柳树川岛(亮子川夹信子)的形成和截流

  柳树川岛位于东宁县大肚川公社亮子川大队东北 1.53里,东经131°13′31″、北纬43°39′34″至东经131°13′55″、北纬43°40′05″之间,岛长约700米,宽约 400米,面积为0.21平方公里。1961年 8月,山洪暴发,河水从河湾处将我侧河岸冲开,形成一条10余米宽的新河道,在新、老河道之间形成该岛。到1963年,新河身加宽至50余米,形成主流。1964年原河道上口被淤沙堵死,此后新河道逐年加宽向我侧滚移。但此段边界中苏划法一致,均以老河道为界,因此一直由我方管辖。岛上有 2垧耕地,我边民照常登岛生产。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在春季登岛耕种前,我边防部队约苏方会晤,将我方按惯例登岛作业通知苏方,苏方竟说:“不反对巾国公民登上苏联岛屿进行生产”。我边防代表据理驳回苏方这一挑衅性答复,事后我边民仍按惯例登岛生产。

  为维护领土完整,恢复原界河流向,经报请上级批准,1977年6月20日凌晨5时,开始进行亮子川新河道截流,出动民工86名,六O推土机5台,用3天时间疏通原河道260米(宽30米),将新河口堵死,使河水流入原河道,然后开展护岸作业,修堆石坝 160米,工程总造价50万元,1979年7月竣工。

  四、“帕”字碑北防火线

  1982年 5月,中央和省外事部门派人来东宁县踏查边境,踏查中,在“帕”字碑北发现苏联方面在我境内开设的巡逻道和架设的便桥。巡逻道长达2公里,最大纵深280米。

  “帕”字碑北的边界是以岭顶为界,1952年我方打防火线人员为省事,将防火线打在沟底部,此后继续沿这里打防火线,不知何时苏联方面越过边界在我方境内防火线附近开设一条巡逻道和架设了简易木桥。

  踏查组发现后,研究了拆除、平毁苏方在我境内便桥和巡逻道方案,报请省政府和中央外交部批准,在实施前,我边防部门约苏方代表在绥芬河会晤。通知苏方,我方将在“帕”字碑地区维修防火线。

  1983年4月21日,由中共东宁县委带头组织林业和有关部门,沿边境新开防火线2 000米,同时拆除了苏方在我境内架设的便桥,平毁了苏方在我境内开设的巡逻道,到4月28日结束。

  作业结束后,我边防部门再次约苏方会晤,会晤中指出苏方的巡逻道和便桥越入我境内,当时苏方除表示异议外,还表示报告其会谈代表,此后再无其它反映。

  五、瑚布图河护岸

  瑚布图河又名大乌蛇沟河,发源子苏联,全长 114公里,其中作为界河99公里。三岔口再开辟后,居民便在傍河处定居垦荒。多处河岸树木被砍光,开垦耕地,对岸苏方地势较高,有浓密的树木,因此,一遇洪水河流即向我方冲刷、改道。自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以来,瑚布图河向我方改道的长度达26公里,我方耕地10 150亩被划入苏方。旧中国政府从不过问,1945年解放后,沿河群众为保护农田,先后兴修了朝阳沟、高安村、团山子、下水磨等18处简易工程。但因力量有限,只能在少数地段,又都是临时性工程,所以整个界河的冲刷、改道仍在逐年加剧。

  从1960年开始,外事、边防、水利等部门,对瑚布图河的冲刷、改道情况,进行多次勘查,制定了治理方案,报请中央和省审批。1964年,中央和省批准了分期、分批、分段的护岸工程方案,成立了东宁县瑚布图河护岸工程指挥部,开始施工。1966年,完成了第一期工程,1967年第二期工程开工到1969年结束。总投资近 400万元。经省护岸工程指挥部检查,认为质量都达到了设计要求。1980年秋,撤东宁县护岸工程指挥部,设立瑚布图河堤防管理站,负责看管和维护。

瑚布图河护岸工程—览表



  续表



  六、一、二号拦河坝和抽水站

  界河我侧三岔口公社,沿河有15个村,多为朝鲜族,以种植水田为主。1947年和1948年先后在光星村南,修了两处拦河坝,两处拦河坝均超越界河中心东达苏方岸边,当时处于中苏友好阶段,每年维修加固,从未遇苏方干涉。1963年春,中苏关系已破裂,在我与苏方边防会谈时,就苏方1961年11月非法在绥芬河镇东我境内修筑木板房一事,向苏方提出抗议,并要求苏方拆除木板房时,苏方借机向我提出拆除乌蛇沟上游两处拦河坝,被我方代表据理驳斥。此后仍按惯例每年春耕前,组织民工维修加固一次。

  1969年春,珍宝岛事件后,苏方又借与我会晤之机,提出:你们再在乌蛇沟修建拦河坝,就按越境处理,表示要抓捕我民工,我代表当场给予批驳,经上级批示,维修时不要超越界河中心线。

  1975年春,经请示上级批准,又越过界河中心线维修河坝,此后每年维修都未遇苏方干涉。

  七、抽水站

  自1973年开始,先后在瑚布图河建了以下13处抽水站:1.庙岭村南干河子沟口抽水站,建于1976年;2.光星村南一号拦河坝附近抽水站,建于1976年;3.前营村南抽水站,建于1979年,4.光星村东南抽水站,建于1979年;5.五星村东南抽水站,建于1977年;6.东方红村东南抽水站,建于1977年;7.东方红村东抽水站,建于1977年,8.反修一村东南抽水站,建于1973年;9.反修一村东抽水站,建于1975年;10.照日山北十五号工地附近抽水站,建于1976年;11.高安村河北村东抽水站,建于1979年;12.团山子附近抽水站,建于1977年;13.新立村南下水磨抽水站,建于197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