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解放后的团组织
第二节 解放后的团组织
1949年 1月,在中共东宁县委领导下,成立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东宁县筹备委员会,在全县开始公开建立各级团的组织。 2月5日,在绥芬河进行建团试点。3月13日,在各机关、工厂、学校等较大单位有重点地开展建团工作,按自报、公议、团组织批准的原则发展新团员。到11月底,全县共发展团员 339名;建起15个团支部,47个小组,在建团同时,领导各学校陆续建起少先队组织。
1950年 6月10日,召开东宁县首届青年网代表大会,组成团县委,设组织、宣传两个部,选举邹化教为团县委书记。团代会后,各区陆续建立了团区委。
1957年,改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县委增设学校和少先队工作部。1958年,增设军事体育部。
共青团的工作,主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团员在各项活动和生产中起先锋带头作用。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团员积极动员家庭成员参加。觉号召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和在1952年推广新式农具时,就有34名团员、 9名青年领先学会锄草机和综合号铲耥机;大肚川村团支书康喜宽实验玉米杂交成功,垧产1万多斤,创全县玉米高产纪录。
老黑山乡西崴子村冈员李月英,组织青年到三尖砬子垦荒。1955年她光荣地出席了全国青年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57年又于北京参加了共青团全国代表会议。
1958年,全县5 000多名青年参加工具改革运动,共创造和改进100余神2 000多件;有12 000多名青少年组成74个青年突击队,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建起了14个青年水库, 5处红领巾水库,4处共青团水利发电站。
1960~1962年的三年困难时期,团员们响应党的号召,同全县人民一起奋斗。为加强农业战线,大批团员、青年从城市下到农村,组织青年带头出勤,提高工效。为筹集团员青年活动经费,全县21 000名青少年共种大角瓜 1 503万埯,种油料作物10垧,解决了活动经费,巩固了团的组织。1962年全县有238个团支部,2 779名团员。
1963年,各级团组织带头开展学雷锋活动,社会风气为之一新。1964年,大肚川公社团委书记周辉春被选为团中央候补委员。新立大队团支部被牡丹江地委树为“四好”团支部。
1966年8月,全县农村建起了 103个政治文化室,组织了3 000多名“红五员”,占领农村文化阵地。
1967年1月,团组织受到“文化大革命”冲击后,停止了活动。
1970年8月,召开共青团东宁县第十次代表大会,恢复了团的组织生活。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团组织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了“争当新长征突击手”、学雷锋、树新风和植树造林等活动,团的工作再次出现新局面。
1984年,全县组织学雷锋小组976个,城镇成立了综合包户小组221个,农村成立助耕包户小组675个,建立“青年之家”108处,团县委荣获全国采种支甘(甘肃省)红旗单位,团县委二协记李祖力获得省采种支甘优秀团干部的称号。
1985年,团县委受到省采种支甘领导小组的嘉奖和团牡丹江市委的表彰,并被评为东宁县文明建设有功单位。农村“青年之家”有 3个达到省级标准,14个达到市级标准,获得市青年之家“升华杯赛”的冠军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