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时期的治安机构
第八篇 公安司法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清时期的治安机构
清光绪七年(1881年)在三岔口设招基局后,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土地的开发,便有不逞之徒拦路行劫和打家劫舍。为维持地方治安,光绪九年和十一年经宁古塔督办和副都统批准,派驻靖边军2个步兵班1个骑兵班,由1名哨长(相当连职)率领,驻三岔口镇慑地面。
光绪十五年(1889年)三岔口改为招垦总局后,管辖面积扩大。经请示吉林将军,
增设猎户40名,其中20名协助驻军进山缉盗,20名协助宁古塔至三岔口沿线屯兵维护线路安全。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沙俄乘机向东北全面出兵,压清政府裁撤靖边军和屯兵。三岔口驻军和沿线屯兵裁撤后,土匪活动猖獗,居民不得安生。经请示批准,以牟永为练总,在三岔口街东南瑚布图河西岸成立50人的炮手营,维护地方治安。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撤三岔口招垦总局,改设绥芬厅(翌年迁往宁古塔)。同时在三岔口设巡检,两个衙门各有衙役20多人,专管传案和缉捕盗犯。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办巡警,在三岔口借民房成立巡警局,由巡检兼任巡官,招募巡警30人,分为三班,一班站日岗,一班站夜岗,一班巡查街市,开始建立户口、门牌制度。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四月,三岔口周围发现大股土匪,巡检汪泽溥向绥芬厅(在宁古塔)告急,绥芬厅同知李达春商同驻军左路统领张文生,委派管带袁爵麟,率兵百名来三岔口进剿。四月二十三日到三岔口,土匪已闻风转扰绥芬河、穆棱河、蜜蜂山(今密山)一带,袁爵麟率队跟踪追击,土匪窜入俄国。袁爵麟率队回宁古塔。
五月初,匪队由俄国潜回,再次进扰三岔口,因三岔口炮手营防范严密,匪队未敢攻城。转扰四乡。
六月初,因匪队盘踞四乡,扰害乡民,人心惶惶,无法安生。经官商议决,派炮手营练总牟永,率炮手50名进山剿匪。六月十日,炮手营在老黑山与匪队接火,交战三昼夜,击毙土匪四五十人,伤20余人,余众逃窜,因炮手营人少,未能全歼。
老黑山一战,打击了匪队嚣张气焰,土匪从公开结队肆扰,转为分散隐蔽活动,城乡民心略为安定。
战后,经绥芬厅向吉林省报告,并为炮手营请功,吉林省颁给:练总牟永,先行存记,赏给蓝翎奖扎。巡检汪泽溥、会董邹泰升、于瀛、海巡记、周彝真赏给五品奖扎。张庆林、姜忠蘸赏给六品功牌。张国臣、原喜刚赏给蓝翎奖扎。张守义,赏换五品功牌。侯芳春,赏换六品功牌。李天玉等3人,赏换六品功牌。姜开山等 6人,赏给六品功牌。于保全等6人,赏给七品功牌。
老黑山一战,虽然将大股土匪击溃,但四乡还不时有小股土匪扰害。炮手营人少力单,负不起守城和安境的重任,经各界议定,暂缓办巡警和学堂,用办巡警和学堂之款,建立乡勇营,保卫地面,安定人心。经报请绥芬厅转请吉林省批准,招募炮手、猎户 125人,成立绥芬乡勇营,委派前炮手营练总牟永为督队官,张国臣等 5人为排长,每排25人,分别驻守城乡。第一、二排,驻三岔口所。第三排,驻马家大营(今万鹿沟)。第四排,驻大乌蛇沟。第五排,驻通沟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