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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机构设置

第六节 机构设置



  伪康德9年(1942年)在伪行政科下设动员股,管理出劳工和勤劳俸仕(变相劳工) 等工作。

  解放后,劳动工资和劳动就业等业务,由县民政科管理。

  1972年 6月县设劳动科。1980年劳动科改称劳动局。同年成立锅炉安装队,有职工23人。1982年成立劳动服务公司。

  1985年劳动局内设:劳动安全保险监察室、锅炉检验所和调配、工资、培训、文书、财会等组,编制13人。下设劳动服务公司、技工学校、建筑安装队、供销商店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