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机构沿革
第十四节 机构沿革
光绪七年(1881年)清政府在三岔13设招垦局。招垦局不是行政机构,有放荒委员和丈量委员,专管丈量土地和填发土地执照。光绪十六年(1890年)后设税务司事,专管征收土地税,没有管理农业人员。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设绥芬厅,也没有农业管理机构。宣统元年(1909年)没东宁厅后,于宣统二年(1910年)设立农务会,管理全县农业情况的统讨和政府对农村的派车工、民工和其他负担的摊派以及义仓的管理,也不管农业生产。
伪康德元年(1934年)伪县公署设实业科,下设农政股,管理全县农政,因当时土地收归“国有”,主要管理与农民签订土地合同(后加签出荷粮合同)和有关农业各项统计。
伪康德 7年(1940年)设兴农合作社,管理农业储蓄、信贷,配合农政股管理农业、畜牧业的种子串换、疫病防治、化j巴供应和收购出荷粮。
1946年县政府设建设科,兼管全县农林事务。1951年设农业科,管理全县农牧水利事业,各区设农业助理员。1955年改为农业局,1958年眷改为农林水利局(林业科并入),1958年10月分出秫业、畜牧单独设局,改为农业局。1962年,畜牧、农业局合并改为农牧科。1967年 7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设农林组。1968年10月,县农林系统建立革命委员会。1970年县设生产指挥部,内设农业组。1971年重设农牧科。1974年畜牧单独设科,改为农业科,1984年改为农业局。
1985年,农业局有职工351人,其中管理人员32人,技术人员43人,工人276人。在技术人员中,有农艺师16人,农经师2入,助理师4人,技术员21人。
农业局直属机构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营管理站、果树技术指导站、土地办公室、种子公司。
农业技术机构:1952年,在各区设农业技术推广站。1954年,县设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968年,农业技术推广站属农林革命委员会领导。1970年,重设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1972年,在大城子建农业科学研究所。1983年,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与农业科学研究所改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