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国营畜牧场
第六节 国营畜牧场
一、马架子畜牧场
马架子畜牧场创建于1957年,是地区、县双方投资筹建的。到1959年建成畜舍4栋,3 072平方米。有种马6匹,猪(巴克夏)100头,鸡1 000只,奶牛4头,有耕地20垧。
1961年耕地达100垧,猪发展到700头。当年下半年移交给商业局管理,商业局接管 3个月后又移交给绥芬河公社。绥芬河公社接管后,因解决不了饲料和没有管理经验,逐步缩小规模。1964年转为公社林场,1965~1968年改为公社所属的生产队,1968年改为绥芬河区的五七干校,1969年改为绥芬河区的良种场,1973年撤销绥芬河区后,将该场与南天门畜牧场合并,改为县畜牧场。
1957年建场初期,以养猪为主,为全县提供种猪,并搞马的人工授精。1980年以后,改为以养羊为主,共有种羊(考利代)120只。
1980年以前,场内职工实行月工资制,工人端着铁饭碗,干好干坏一个样,加之经营品种单一,年年亏损。1973年亏损达13万元。
1980年采取了20%浮动工资加奖励的办法,并实行“五定”(定人员、任务、收入、支出、利润),超利润奖30%,完不成罚 10%的办法,当年扭亏为盈,获利1.3万。元翌年盈利1.5万元。
1982年采取了50%浮动工资加奖励的办法,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1982~1983年连年盈利。
1984年全部实行家庭承包,1985年经过进一步完善,分为农业,奶牛,黄牛、木耳、羊、人参、鹿、鸡、汽车等18个专业户承包。现有链轨拖拉机 2台(其中1台推土机),汽车2台,扬场机2台,大犁2台,起垄器1套,小型收割机1台,自走收割机1台,手扶拖拉机1台。经营项目有:耕地131亩,花鹿72只,鸡400只,木耳段7 000段,养牛38头(其中种公牛2头),粮谷加工厂一处,植树造林450亩,人参2 000平方米。
从1977年开始,创办小学1所,并自办了卫生所和代销店。
二、北河沿畜牧场
1979年以前系畜牧科设的马匹人工授精站。1979年与马架子畜牧场合并,成为马架子畜牧场分场。
1930年从马架子畜牧场分出改为县畜牧场,同年接收了商业办的饲养场,以养猪、养鸡为主,每年可提供长白、苏白种猪100头左右。养鸡以孵化为主,年可提供鸡雏2万只和部分种蛋、商品蛋。1983年自养成鸡1 200只。
1981年购进黑白花奶牛15头,绵羊72只, 1983年绵羊达到150只,奶牛17头。当年将猪全部承包给个人饲养。1982年鸡达到4 000只。场部留1 200只,其余由职工专业承包。
1985年又同马架子畜牧场合并,有耕地150亩,汽车1台,鸡舍835平方米,猪舍2栋,孵化室和仓库490平方米,奶牛舍180平方米,办公室120平方米。有电机 1台,粉碎机1台,铡草机1台,固定资产122 242元。
三、兽医院
建于1953年,当时各为东宁县家畜防疫所,1954年改为县兽医院,实行自负盈亏。1973年县政府决定给予差额补助。全院有职工 8人。从1981年开始,职工的基本工资由县财政拨款,其他由院自负盈亏。主要任务是:作好门诊,对全县农村进行兽医业务指导以及技术培训和新技术的试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