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集体商业

第四节 集体商业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允许集体、个人经营商业、服务业。到1985年末,东宁县共有集体所有制商业网点423个,从业人员5 337人,资金 1 546万元。饮食业网点73个,理发业网点13个,修理业网点21个。这些网点为安排知识青年就业,方便购销,开展城乡物资交流起到了很好作用。1983年度向国家缴税640 316元。

1985年乡镇集体商业、服务业情况
  单位:个、人



  曙光商店是县税务局为安置知识青年就业,于1979年12月正式成立的。当时有资金 6 000元,营业面积60平方米,从业人员10人。经营食杂、小百货等 150余种商品,年销货额11万元,年利润9 000元。

  1982年,营业面积扩大为180平方米。从业人员30人,资金12万元,经营品种达2 000余种,主要有服装、鞋帽、针织、百货、五金、机电类,年销货额32万元。

  1983年商店内部实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各组按销货额定浮动工资。1983年扩点,营业面积为250平方米。

  宏源商场是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各公司知识青年联合开办的集体商业。1980年12月正式开业,营业面积400平方米,从业人员47人,由县供销社派1名干部负责。1981年总销售额达 156万元,利润7.9万元,平均每人分配714元,人员增加到121人。

  1983年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有百货、布匹、针棉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五金、交电、糖果、烟酒、副食、土产、日杂等类商品。下半年进行人员调整,调整后职工68人,每人每月工资平均45元,到1983年末,自有流动资金16.6万元。为了搞活业务,实行早开门、晚闭店,星期天不关门,方便了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