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集市贸易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消灭了私有经济,停止了集市贸易。195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组织集市贸易的指示》和《农村人民公社条例》中关于集市贸易是国营商业、供销社商业的补充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又恢复了集市贸易。
1961年东宁、绥阳 2处集市,上市品种有80余种。由于国家处于三年自然灾害,上市的商品价格很高。黄烟每市斤20元,猪肉每市斤 5元,鸡蛋每市斤8元,白菜每市斤1元。1963年后,国民经济逐年好转,到1965年全县集市贸易上市品种增加 100余种,物价下降,其中黄烟每市斤1.20元,猪肉每市斤1.00元,鸡蛋每市斤0.90元,白菜每市斤0.05元。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受到冲击,市场中断,管理人员被下放。农村限制了家庭副业,除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外,任何人不准从事商业活动。运动后期,名义上恢复了市场管理,但除了经过当地主管部门许可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到集市和农村自行采购物品,不准以协作为名以物易物。“农业学大寨”时限制了农民自由种植和小开荒。将群众习惯的日集改为周集,其余时间一律管死,反而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黑市交易增多,物价上涨,阻碍了农副业生产的发展。
1978年以来,随着集市贸易的开放,物资大量上市,品种逐渐增加,价格下降,对集市加强了管理工作,社员出售农副产品得到了保护,尤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了发展生产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到1978年底,已由以前的周集恢复了日集。由2处集市发展为4处,在管理方法上贯彻了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克服了管、卡、压的作风,上市品种不断增加。商场物价稳中有降,城乡物资交流活跃。全县4处集市共建设货棚576平方米,售货台 650个,修建场地1 040平方米,上市品种130余种,年成交额195万元。
1984年在东宁农贸市场建设柏油场地 3 100平方米。绥阳农贸市场建起砖瓦结构市场大棚420平方米,钢筋结构市场大棚420平方米,建设水泥地面1 000平方米。
1985年上市商品总金额为508.6万元,商品成交额为456万元,收管理费61 280元。1985年在管理上进行了4次大检查,查出无证经营20户,掺杂使假、短斤少两8户,均予以罚款。为活跃市场,搞好信息服务工作,在县内各乡、镇、厂矿、商店发展了 200名信息员,同省内外建立了66个信息网点,每月逢5印发一次市场信息报,每期110份。
1978~1985年上市量和成交额情况 附: “社会主义大集”
1976年9月,为推广辽宁省彰武县哈尔套“社会主义大集”的经验,于7日在电影院广场,举办了“社会主义大集”。经过多日的组织筹备,这天清早,县城附近的社员由大、小队干部率领,赶着车、挑着担、开着拖拉机,满载着蔬菜、水果、生猪、鸡鸭等农副产品,蜂拥而至。县商业系统的百货、五金、蔬菜、果品服务等部门,也在广场划出的地段上搭起临时摊床。出售平时不多见的好、少、新商品和仲秋节日用的副食、果品。各饮食店也存广场搭锅垒灶,出售平时买不到的油条、麻花、三鲜水饺。肉食部门也忙于收购平时不易上市的鸡、鸭、猪、羊。
这次大集是经过多日动员和硬性分配任务组织起来的,有的生产队没有菜,竞在头一天买来菜再拉到大集上出卖。
大集上人山人海,好、少、新产品抢购一空,节日食品和蔬菜供不应求。最后是一片责骂说“学啥尔套,乱了套”,大集成了“大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