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体制改革
第七节 体制改革
1984年商业工作进行了改革:一是改革了经济管理体制,实行公司、站、店三合一;二是小企业全部放开经营,1984年共放开30个小型企业,放开的标准是干部自选,经营自主,盈亏自理,分配自定。承包形式:集体承包、个人承包、商店经营三种。
经过体制改革后,1985年全县商业系统实现利润90.25万元。商品购进完成2 771万元,商品销售完成3 124万元。省内外自行采购商品795万元,站、店外销售额 372万元,兼营商品销售额达到473万元。几种主要工业品销售也有了增长,电视机销售1 950台。其中彩色电视机销售770台,摩托车252辆,洗衣机销售445台,进口表销售902只,电冰箱销售 148台,水果罐头销售9 374箱,奶粉销售33吨。
1985年主要抓了松绑放权,下放了干部管理、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商品经营、商品作价、商品处理、更改资金使用等10个方面的权力。企业扩大自主权后,使企业有了活力,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