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资金筹集
第一节 资金筹集
供销合作社的资金,最早是1948年土改后,各村都剩下一批不适用和不好分配的物资,将其变卖处理,作为办合作社的资金。随着供销社业务范围的扩大,为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号召社员集资入股,每股 3元,每个社员不超过10个股;供销社一年分红一次,每年提取的公积金,作为供销社的资金积累,资金不足时用银行贷款来开展购销业务。
1953年,入股社员发展到29 998人,资金扩大到51.1万元,其中社员股金9 979万元。1960年末,入股社员16 680人,股金7.3万元。1962年,入股社员12 890人,股金 9.27万元。1968年,供销社自有资金87.6万元,其中社员股金 6.4万元。同年供销合作社改为国营,将社员股金退回。1971年,自有资金 115.7万元。1982年,供销合作社由国营恢复为集体商业,重新吸收社员入股。1983年,自有资金235.7万元,其中社员股金5.3万元。
19849乒进一步发展社员,扩大股金,到年末新增加股金45.11万元,加原有社员股金共50.41万元。由于改变了供销社资金结构,同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农民开始关心供销社的经营话动。当年,以村为单位建立了77个社员代表监管小组,各基层社坚持每月向监管小组报告工作。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有40名社员被选进基层社理事会为理事,47名社员被选进监事会为监事,发挥了社员的监督管理权。
同时,进一步改革了劳动人事制度,基层供销社干部由任免制改为民主选举制,全系统共选掉或组阁掉55名职工和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