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解放后对外贸易 1972年前县内没设对外贸易机构,出口商品主要由各系统的省、地业务部门直接上调出口。地方国营产品铺地砖等,从1964年开始出口。主要是以铺地砖为主,其它品种有蕨菜、薇菜、白瓜籽、玫瑰果、蜂蜜、元皮、兔子皮、马皮、猪猔毛等。1972年,在县供销合作社内设对外贸易小组,管理外贸事务。1973年建立了对外贸易办事处。到1974年,主要品种增加到12个,出口额由 7万元增加到68万元,1979年对外贸易办事处改称东宁县对外贸易科。从1979年开始相继成交出口了木折凳4万个,装饰凳6 500个,瓦楞纸49吨,儿童折椅7 700个,劳保手套15 000打,家用电器18 000件,釉面砖 69 000平方米,皮工作鞋198 000双,宝丽光砖24 000平方米,木玩具22万元,仅工业品年平均出口额就达300万元。
对外贸易出口额自1979年至1982年增长幅度较大,1978年出口额200万元,1979年为400万元,1980年出口额达到540万元。出口厂家由原来的一厂,增到9个厂。到1983年国家“控制高、亏商品出口”,全县出口额急骤下降,由1982年的410万元,下降到300万元。1984年完成出口商品额 1 704 913元,其中工业品出口额为1 151 567元;土畜产品出口额为123 878元,医药品出口额为275 950元,粮油食品出口额为89 205元。1985年出口4 415 884元,是历史上第三个高额年。
1985年外贸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对规章制度进行了改革,把原来一统经营分为 4个实体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把原来的各股变为经济实体,使之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了各公司放开经营,搞话经济的主观能动作用。
几个年度对外贸易统计表 续表
续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