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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机构

第三节 管理机构


   


  旧中国电力事业都系私人经营,没有管理机构。伪满时期,满洲电器株式会社在东宁设营业所,俗称“奠满电”,管理县内用电。

  1945年8月,成立东宁电灯局。1946年6月,改为牡丹江电业局东宁电业营业所。1959年设东宁县电业局。1964年2月,东宁县电业局迁至绥芬河镇与发电厂合署办公。

  1966年12月东宁县电业局从绥芬河镇迁回东宁镇。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改称东宁县电业管理站。1973年恢复东宁县电业局。1983年机构改革中,改为政企合一的东宁县电力公司,直接管理发电、供电。1984年3月,改称东宁县农电局。

  1985年末,辖东宁发电厂、供电公司、东宁电器安装公司,共有职工767人(其中工程师 4人、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