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电视
第二节 电视
1975年在神仙洞南侧建电视差转台,发射功率为1 000瓦,5频道发射,装有36米双层蝙蝠翼天线,接收锅盔山“804”台信号。
1982年,地方筹资24万元(其中绥阳森工局集资6)y元,绥芬河市集资6万元),在通沟岭顶海拔1 102米最高点,建立电视微波站和高山电视转播台。建筑面积 340平方米(机房、办公室270平方米,食堂、锅炉房70平方米),修盘山公路10.5公里,省拨30万元设备费。
1983年夏完成基建工程,11月1日用临时塔试播电视。1982至19S4年省调拨4GC微波一套,做为“804”台到通沟岭的长站距科研项目试用。同年东方红大队购入彩色电视机124台,成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第一个彩电村。
1984年夏,建起75米直立铁塔,改换新微波 8GC工作。10月15日调试完毕投入电视转播工作。到1984年底县内建起20个差转台,电视覆盖面扩大到 79%,有12 000户购入各种类型的电视机,有30%以上的人收看电视节目。
1985年,新建起从发电厂至微波站专用电源线24公里。设备技术指标达到甲级水平,保证了两套节目的正常转播,荣获市级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