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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前教育

第一节 学前教育




  1949年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学龄前幼儿教育,提倡建立公办和民办托儿所、幼儿园。

  1953年,县政府办县直机关托儿所,文教科配备 2名幼儿教师,对大班儿童开始进行学前教育。1968年,三岔口小学办了2个学前班,招收学前儿童100名,自编教材进行学前教育,学前班逐步在全公社推广。1975年,县政府提倡办好红孩子班,全县各大队普遍办起红孩子班(学前班)。

  1979年,文教科新建房舍650平方米,有4间教室、2间办公室,2间寝室,另有游艺室、洗脸室、餐厅、厨房各1间,创办文教幼儿园。当年招收2个班(60名),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学前教育。

  1980年,县成立儿童保教委员会,下设儿童保健办公室,教育科的幼儿教育视察员与幼儿保健办公室合署办公,发动全县各单位、村、屯兴办幼儿教育园所。到年末,县内幼儿园发展到114处,有5 760名学前儿童入学。

  1981年,经过整顿,保留幼儿园88处,其中城镇10处,农村78处,在园儿童 4 495名。另有小学办的学前班18处,学前儿童425名。1982年,经地区检查命名为标准园所的有12处。

  1983年,全县有幼儿园111处,其中23处园所达到地区规定的标准园所。共有幼儿教师225人,入园儿童8 000人,并开始对幼儿教师进行培训。

  1985年统计,全县4~7岁儿童9 553人,已入幼儿园(班)6 452人,入园率为 75.4%,其中有学校办的学前班95个,有幼儿 3 450人,个体办的幼儿班6个,有幼儿157人。共有幼儿教师2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