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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禁毒

第六章 禁毒禁赌改造妓女

第一节 禁毒




  三岔口开辟初期,早期进入者除采参狩猎外,都种植罂粟,通过双城子、海参崴运销全国各地。随着人口增多,土地大量开发,鸦片产量越来越大。到本世纪初,三岔口和绥芬河镇已成为东北鸦片重要集散地。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建立绥芬厅后,政府禁种罂粟。但人们多到边远山区或过河到俄境种植,鸦片贸易继续兴旺。

  民国建立后,政府三令五申禁种罂粟,并指示各县知事,每年五六月份,必须亲自率队巡察四乡,发现烟苗,立即铲除,种植者要拘押处罚。因吸食者多(很多官吏和富裕者都吸食),禁种后烟价骤涨,偷种和私运继续泛滥。

  民国11年(1922年)张宗昌任绥宁镇守使,统辖着绥宁地区。为扩充实力,大量收编军队,兵员超过兵额数倍。为筹饷计,下令解除烟赌禁令,号召种植罂粟,以扩大税收。禁令一开,不仅当地农户家家种植,并吸引了各地流民纷纷来三岔口和绥芬河一带,租佃土地或开荒种植罂栗,种植面积将及一万垧。

  民国13年(1924年)张宗昌率队进关,政府重申烟赌禁令。但在居民中将及半数人吸食鸦片的情况下,是没法杜绝的。

  民国21年(1932年)救国军驻东宁后,为了筹饷,再一次解除烟赌禁令,鸦片流毒愈演愈烈。

  经过两次公开种植罂粟,居民中吸食鸦片成为习尚,来客首先端出烟具,一榻横陈,喷云吐雾。从七八岁的儿童,到七八十岁的老人,很多未出嫁的闺女也吸食成瘾,有的人家中猫狗在烟榻旁日久也有成瘾者。

  嗜鸦片不仅消耗金钱,倾家荡产,更重要的是摧残身心健康,成瘾者形销骨立,精神颓废。

  伪大同2年(1933年)1月,东宁沦陷,日伪政权建立后,也禁止种植罂粟。但为收刮地方,公开设立专卖所,出售鸦片。对嗜烟者,发嗜食证(俗称烟票),凭证可按官价定量购买。有势力者,可弄到几份吸食证,买到烟后,高价出售。无势力者,有瘾也弄不到烟票,只能高价私买。伪满时,很多官吏、警察也嗜食鸦片,鸦片毒害仍在继续。

  1946年,民主政府建立后,政府厉行戒烟,经过土地改革,断绝了鸦片来源,成瘾者全部戒除,鸦片毒害成为历史陈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