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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裕宁公司始末

(九)裕宁公司始末



  宣统二年(1910年)东宁厅通判张祖策为开发边疆,动员当地绅商各界集资小洋 5万元,呈请吉林巡抚部院,领取大照(土地执照)100张(在万鹿沟以北中东路以南),官荒5 000垧 (每垧缴纳清丈费0.75元) ,组成富宁屯垦公司(俗称南公司)。公司设在北河沿。由于地方偏僻,交通不便,领垦者不多,主要是公司自垦生荒,开出熟地再租给农民耕种。

  公司初创,需建房、修路、添置牲畜、车辆、农具、籽种,还要发放管理人员和雇工工资,5万元资金很快用完。又赊购粮米,欠款1万多吊。1911年春,省招垦总局先后派叶大匡和刘永陶来东宁了解情况,决定拨款接济。因武昌事变,农垦总局停办,派去领款人空手而归。

  民国2年(1913年)3月,成立了东三省筹边公署,章炳麟任筹边使,得知东宁屯垦公司办不下去了,便从交通银行贷款3万元,以银2.3万两,将富宁屯垦公司的土地、房屋、牲畜、农具全部收买,改称东宁屯垦局。

  筹边公署仅存在4个月,7月被裁撤,屯垦局又归吉林省长公署暂管。吉林省长公署接管后,交通银行一再催还借款。经吉林省长公署和中央秘书厅磋商,以东宁屯垦和密山等县之金矿抵还此项债务,由王揖唐、张一麟等出钱还清交通银行贷款,接管东宁农垦和密山等县金矿。

  民国3年(1914年)1月1日,王揖唐派江宝琛为经理,来马大营河沿(公司所在地) 正式接收。接收时已垦出熟地有:1、寒葱河自垦熟地120垧。2、马家大营自垦熟地 120垧(内有东宁学田16垧) 。3、双榆树自垦熟地18垧。4、六站自垦熟地19垧。5、后八道河子熟地46垧。6、细鳞河自垦熟地50垧(因土匪扰害已抛荒)。以上共计熟地 372垧,除去抛荒50垧,学田16垧,接管熟地308垧。

  接管后,改名为阜宁屯垦公司。到 9月,因经营不善,又转让给北平进步党。进步党派总统府实业顾问、国务院政治谘议万福华任公司经理。

  阜宁公司共筹款10万元,其中进步党本部垫款3.5万元,中央秘书厅垫款3万元,吉林省长公署借银1.4万两,折合大洋2万元,财政厅借款1.5万元。

万福华接管后,将垦区分为东、西两大段。东段设两屯:东前屯(五站附近),东中屯 (双榆树) 。西段设三屯:西前屯(三道岗),西中屯(六站附近),西后屯(六站北沟)。总公司设在寒葱河,马大营设立屯垦转运处。

  民国7年(1918年)阜宁公司已垦出熟地3 400多垧,户口达到570户。计:1、寒葱河76户,熟地400垧。2、双榆树12户,熟地56垧。3、六站83户,熟地1 500垧。4、土城子周围326户,熟地1 100垧。5、五站76户,熟地214垧。6、马大营2户,熟地120垧。

  万福华经管阜宁公司后,除招民垦荒外,还办了以下几项事业:

  一、开辟中华市场

  根据中俄铁路条约,中东铁路沿线和站区,统归铁路管辖,在车站区内不论居住或营业,都要向俄方缴纳捐税。当时在五站(绥芬河)居住的居民和商店,每年向俄方缴纳的捐税就有几十万元。俄方还规定:中国人在五站停留或过路,都需经俄方批准。1914年东宁县知事张文翰到五站办事,因未与俄方接洽,被驱逐出站区。中国陆军路经五站,也限12小时内离开,否则即予缴械。

  为免得利权外溢和不受俄方刁难,民国 5年(1916年)万福华呈请吉林省长和省财政厅批准,在站区外另辟市场,特许免税五年。便在站区外发放街基,每号长12丈、宽 6丈,每年只收警捐吉洋2.4元,地租1.1元,不收其他费用,吸引了俄境和中国内地大批商人和居民。到民国 7年(1918年),商户已发展到甲等 24户,乙等84户,丙等70余户,丁等90余户,合计270余户,临时小商贩尚不在内。有家室的住户,也有100多户。

  二、设立护垦队和市场巡警

  东宁北部,山深林密,土匪出没无常,若无武装保卫,垦民无法安生。万福华接办后,子民国4年(1915年),组成了有队员二十六名的护垦队,分驻各屯,薪饷由公司负担。

  中华市场发展起来后,为维护市场秩序,又组织市场巡警20名,由商民公举巡官,请东宁县知事加委。民国6年(1917年)将巡警和护垦队移交东宁县知事统辖,薪饷由公司负担。

  三、划清铁路管辖区

  铁路沿线,俄方随意侵占。万福华接管阜宁公司后,先从俄军署得到定约原图,然后会同东宁县知事和交涉局按图勘查,图外之地,一概收归公司管理。

  四、勒令俄、韩民户一律承佃交租

  民国初年,俄民在沿边一带任意垦牧,拒不交租。韩民在垦区落户者也逐渐增多。为维护主权,公司规定:不论俄、韩民户,都要先交租,后种地,否则驱逐出垦区。

  五、创办保卫团

  民国 6年(1917年),按照国家保卫制度,公司号召垦区内自垦熟地10垧以上,有家室和素无劣迹者,准其自备抢支为保卫团之备兵。一个月内,就有33户垦民购买枪支,组成保卫团后,由公司补助伙食津贴。保卫团与护垦队、市场巡警共同维持地方治安。

  六、兴办学校

  公司规定:每屯凡有家室儿女15户以上者,公司协助成立学校。在地租项下,每垧地提出,1.1元做为补助办学经费。公司拿出5 000多元,协助西屯建造了两级学校。常年每月由公司津贴经常费100元。到民国7年(1918年)办成:1、阜宁镇两级学校,有学生38名。2、土城子两级学校,有学生20名。3、金厂学校,有学生18名。4、石门子(现奋斗)私垫,有学生正2名。5、城东改良学校,有学生12名。6、河东私垫,有学生 8名。7、八家子初级学校,有学生28名。8、八里坪学校,有学生29名。

  七、开辟道路

  寒葱河至太平岭道路,原系东宁厅通判张祖策首倡开辟,后因沿途不靖,无人敢走。以后
连年山洪冲积,岩石崩落,巨石堆垒当道,无法通行。万福华接管公司后,重新修复,新开辟
两处山路,免除了河水冲刷和乱石堵塞之弊,使三岔口至绥芬河恢复交通。

  民国8年(1919年)秋,万福华病死,公司无人经营,进步党将公司抵押给裕宁公司。

  北公司:

  宣统三年(1911年)侨俄华商潘某,在中东铁路北,承领荒地2 500垧,东至俄界,西至细鳞河,南至东清路,北至黄窝集大山(亦名富宁屯垦公司),因地段偏北,遂称之日北公司。

  公司成立不久,转让与侨俄华商张风亭等。民国9年5月,张风亭等将官荒2 104.5垧,卖给张宗昌和李颂吉。张宗昌得1 554.5垧,执照13张;李颂吉得550垧,执照3张。张宗昌与李颂吉将买得荒地,合办垦务,命名为裕宁屯垦无限公司。

  裕宁屯垦无限公司

  民国9年(1920年)5月,张宗昌与李颂吉买得北公司后。恰值南公司经理万福华病死,该公司无入经营。进步党代表张一麟以大洋 3万元抵押给张宗昌,以十年为期。张宗昌委张宗械为经理,合南北公司,统称裕宁公司。

  民国11年(1922年) 5月,平定卢永贵之乱后,张宗昌任绥宁镇守使,驻绥芬河,自任公司董事长,委张永绪、张汝信为正副经理。为筹饷计,开放烟赌禁令,吸引了大批游民,工商业迅速发展,铁路南北荒地大量开发,裕宁公司进入全盛时期。垦区内居民全是公司的佃户。公司有张宗昌为后台,自办农会、商会、自收捐税,自组警团和学校。裕宁公司管理范围,占东宁县面积的一半,对县内摊派概不负担。

民国13年(1924年)张宗昌率队入关,政府严禁烟赌。加上苏联统一了远东地区,对中苏通商加以限制,绥芬河日渐萧条,裕宁公司的发展也缓慢下来。

  民国18年(1929年)李英佐来任东宁县长时,请示省政府,欲收回对裕宁公司的管辖权,省迟迟不作答复。

  民国19年(1930年),小绥芬财务分处主任周莲提出议案:为统一县政,应将五、六两区(五、六站)收归县政府统一管理。李英佐县长见到提案,即决定全县负担划一,加征裕宁公司辖区内每垧土地地方捐1.99元。

  加征地方捐后,小绥芬农会会长王汝宝向省政府控诉周莲捏造提案,群众不同意归县管理;阜宁镇农会会长高宝珍也向省政府请求暂缓加征捐税。 8月12日,吉林省政府派民政厅视察员徐伯勋来东宁,了解东宁县政府和裕宁公司间的纠纷。

  徐伯勋来东宁后,了解了各方面情况,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为了统一县政,裕宁公司管辖内的警察、保卫团、学校应由县统一管理,由县财务处统一收支。公司辖区内的警、团、学经费,年需大洋9 324元。归县后解决办法如下:

  (一)垧捐:公司现有土地1万垧,东宁垧捐 1.99元。因公司辖区内气候冷凉,土地贫瘠,减为每垧0.6元,每年可收6000元。垧捐由公司缴纳,准其照数向佃户增租。

  (二)马路车捐:过去由公司征收,改由县财务处委托当地农会、商会代收。除去开销,每年可收入2 000元。

  (三)捐助:小绥芬商会每年捐助600元;阜宁镇商会每年捐助400元;裕宁公司每年捐助500元;按季送交县财务处。

  (四)小绥芬公安局自收之卫生捐、房捐以及农商两界一切摊派项目概予豁免。

  (五)垧捐从民国18年度起征,其余由19年1月1日起实行。

  (六)警、团、学经费自19年1月1日起由县财务处按月发放,保卫团和附团由县保卫总队改编,仍驻原防。

  (七)裕宁公司所有地亩暂缓清丈,责成该公司秋后清理,自报升科。

  徐伯勋的意见征得东宁县政府和裕宁公司同意,并报请省政府批准。李英佐县长即派县财务处主任于瀛,保卫团总队长姜开山,教育局长邹和清一同至五、六站,分别进行接管。

  民国20年(1931年),裕宁公司经理张永绪,因领荒大照在卢永贵变乱时丢失,向省请求补发。吉林省政府责成东宁县长派员将公司土地彻底清丈,并令公司登报声明,确实无人持有这一地区土地执照以后再予补发。10月21日,东宁县长袁奉之先后委派张子琴、李琛、陈殿国、袁庆余为地亩委员和绘图员。清丈裕宁公司土地,到11月25日全部勘完。

  裕宁公司全面积:纵长100里,横宽70里,全面积为7 000方里。其中特区占地:五站16方里,八道河子(红花岭)1方里,六站4方里。线路长81里,占地27方里。共占地48方里。

  裕宁公司占地6 952方里,其中:

  平地占十分二,河流占十分之一,已开熟地 10 159.29垧。未开平荒20 534.5垧。山坡、峻岭、河流、洼甸共占地282 146.24垧。

  民国22年(1933年)1月,日军侵入后,将裕宁公司土地全部没收,裕宁公司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