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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1944

1933—1944


  1933年 (伪满洲国大同2年)
  2月 伪满洲国成立青冈县公署。习齐辉任伪县长。
  是年 实行保甲制,全县共分12保、195甲、2195牌。

  1934年 (伪满洲国康德元年)
  是年 建立协和会。设青冈县协和会本部,本部长由伪县长习齐辉担任。

  1935年 (伪满洲国康德2年)
  8月19日 日本人滨田光宜来青冈县建立金融合作社。
  是年 道德会于县城西北隅办1所女子初级小学校。
  是年 设立司法厅,由县长兼理司法。
  是年 伪滨江省陆军混成第十四旅第十二团来青冈县城和兴化镇驻扎。
  是年 朝鲜人郑子恒来兴化胜利村蔡富屯,种水稻三百多垧。
  是年 在县公署行政科内设保健股,负责医药卫生、鸦片配给、防毒等事务。

  1936年 (伪满洲国康德3年)
  是年 青冈县与兰西县共设1处法院(驻兰西县城)。

  1937年 (伪满洲国康德4年)
  是年 成立基督教浸信会,教堂在今青冈镇南街路西。

  1938年 (伪满洲国康德5年)
  6月 抗日联军某部三十余人,在隋连长率领下,在兴化村胜利区刘庄屯(今兴华镇安乐村刘庄屯)与日伪军作战,牺牲一名抗联通讯员。
  8月 伪县长习齐辉离任,赵振武继任。
  是年 取消保甲制,实行街村制。全县改为一街六村。
  是年 改私塾为国民义塾。

  1939年 (伪满洲国康德6年)
  是年 将全县7个街村划为22个街村。
  是年 建立县医院,设内、外科。

  1940年 (伪满洲国康德7年)
  8月10日 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总指挥部发布委任令,任赵祥为东北抗日联军第十二支队驻青冈游击大队中校大队长。
  是年 青冈县推行伪国兵法,由募兵制改为征兵制。
  是年 在县城建立1所三年制的农业学校。

  1941年 (伪满洲国康德8年)
  3月 东北抗日联军第十二支队游击大队长赵祥(青冈县人)在肇州遇难,日本侵略者将其头颅铡下,悬挂在青冈县城南门楼上。
  5月5日 绥化县发生的六级地震波及青冈县,有强烈震感。
  7月28日 伪满洲国公布“七·二五价格令”。从此,青冈县物价冻结,市场萧条,日用必需品奇缺。
  是年 粮食强制购销,青冈城镇居民实行粮食配给制。

  1942年 (伪满洲国康德9年)
  2月 伪满洲国公布《劳动者紧急就劳规定》后,开始在全县抓劳工。
  9月2日 绥化县发生六级地震,波及青冈县,震感强烈。
  是年 伪县长赵振武离任。景阳春继任。
  是年 成立伪青冈县法院。

  1943年 (伪满洲国康德10年)
  6月 在县城内成立粮食配给所,对居民实行低量粮食配给。
  是年 伪县公署开始强制出“勤劳奉仕队”,修筑通肯河大坝,至1945年共出三批达3060人次。

  1944年 (伪满洲国康德11年)
  是年 伪县长景阳春离任,孙传魁继任。
  是年 将农业学校改为国民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