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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互助合作

第二节 互助合作


  土地改革胜利完成以后,两户分一匹马,八户分一台车,小农具也较分散,很难适时进行生产。根据党中央的号召,在农村开展了互助合作化运动。
  1948年春,组织起来的临时互助组有4828个。这种组织形式,是按“自愿互利”原则组织在一起的,有马出马,有农具出农具,实行“工换工”或“人工换马力,互相找工”的办法。这一年,由于组织起来了,克服了在春耕、夏锄、秋收中的许多困难。贫雇农在生产劳动中情绪很高,除了把202.57万亩地种上以外,还开荒15000亩,挖顺水壕33条,治理了2996亩涝洼地。本年全县产粮24750万斤,平均亩产粮117斤。除口粮、马料粮外,还向国家送交5715万斤公粮,支援了解放战争。
  从1949年到1953年的5年间,各种类型的互助组逐年发展。1952年冬,在整党的基础上,结合整顿互助组,培训了互助组长和互助组中的骨干,使互助组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1953年调整了软对软小组(人软马弱的户在一起插组)216个,硬对硬小组(人强马壮户在一起插组)383个,并帮助2270个困难户插上互助组。

  互助组发展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