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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种子

第五节 种子


  民国和伪满洲国期间,农家使用的是自选品种,广种薄收。每年打场,在扬场时从上风头选籽粒饱满、颜色正的粮食作种子。个别也有互相串换或自由买卖的。一般都是当年留次年用的种子,多是代代相传的“火”字号、“小”字号的品种。玉米种子为火苞米、火大粒、金顶子;小麦种子为火麦子、大青芒;谷子种子品种为老来变、刀把齐、糟皮;高粮种子品种为顶心红、八大叶、黄萝散、小棒子;大豆种子为大白眉、牛毛黄等。由于年复一年的播种,种子退化相当严重。
  一、种子繁育体系
  1945年——1958年种子自选自用。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县建立了良种管理站和一处国营种子示范农场。12个人民公社均建立了良种场,1339个生产队均有种子田,并有种子员负责培育良种,初步形成了县、社、队三级种子繁育体系。1960年由国家拨款建立一栋500平方米种子库,1975年建立18处种子站,1978年青冈县被国务院农业部种子局列为国家的种子“四化一供”(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加工机械化、种子质量标准化、种子布局区域化、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试点县。县成立种子公司,分片建立种子基地,分级培育良种。中心种子站分别在民政公社红光大队、兴华公社二场大队、致富大队、红旗公社红旗大队,中和公社四五大队、柞岗公社革新大队繁育玉米“青双二号”、“龙单一二号”、“绥育二号”自交作物,高粮“兰杂一号”、“同杂二号”、“黑玉71号自交系”,谷子“安谷68号”、“绥谷一号”,糜子“粘丰一号”、“龙黍16号”。原种由种子公司供应。全县每年生产良种200万斤,各生产队都有种子繁育基地,自繁自用。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生产队育种改为户联合育种,由县种子公司定点,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去杂、统一拔蓼、统一收获、统一交售。1985年全县有1200户联合育种,生产良种200万斤。
  二、良种推广
  青冈县推广种子经过了“自种自留”、“四自一辅”(自繁、自选、自留、自用,辅之以调剂)、“四化一供”(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加工机械化、种子质量标准化、种子布局区域化,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的三个阶段。并按积温和地域条件,种子分五次更新换代。

  良种推广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