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副业
第八章 副业渔业
第一节 副业
1945年前,农民多以养猪、养鸡、养鸭、养鹅为家庭的副业生产。西部地区靠近西碱沟熬碱、熬硝。东部地区靠近经济草原和通肯河一带,出产柳条、蒲草、笤帚糜子、秫稽等副业资源,每到冬季,家庭妇女就编织草鞋、炕席、扎笤帚,以增加收入。
1946年后,政府积极组织农民发展家庭副业生产。1948年土改刚刚结束,各区村政府就组织社员狩猎、打草、编织、熬碱、熬土盐、熬硝和采集野生药材。据1948年统计,副业收入达8亿元(东北流通券)。
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坚持农业生产和副业生产一起抓,在社内设副业理事,专抓副业生产。组织农家养禽,养猪、养牛、养羊,冬闲时到山里“倒套子”和到外地拉脚。副业的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20%。
1958年受“共产风”的影响,农民的家庭副业生产受到了冲击。1962年,进入国家经济三年恢复时期。1962年到1966年,社员家庭副业生产有所好转。“文化大革命”期间,副业生产受到批判,说养猪是“老母猪,小银行,走资本主义道路”。把社员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去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成立了多种经营办公室,制订了全县发展多种经营规划。各有关部门派干部深入农村做技术指导,并解决农民卖副产品难的问题,使副业生产由建国初期的56个副业项目,又发展了养殖业,种植业、采集业、编织业、加工业五大门类100个品种。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优势发展副业生产。兴华乡兴华村农民姜永新从1980年——1985年连年种植笤帚糜子,利用传统的工艺扎笤帚。6年间卖笤帚7.5万把,纯收入1万元。富民乡同立村48户农民,家家编簸箕,户户增收入。1983年编8200张簸箕,平均每户收入427元。1984年户均编208张簸箕,总收入2.595元,户均收入520元。青冈镇、中和镇、兴华镇、祯祥镇、城郊乡农民利用庭院种蔬菜,养兔、养貂、养貉。建设乡双富村农民陈学文利用庭院养貂,实行科学饲养,科学管理,1982年产仔28只,收入2500元。1983年母貂发展到6只,产仔32只,收入3000元,两年收入5000元,由困难户一跃成为富裕户。
1985年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全县组织15000劳力到外地搞劳务输出,还有5300人利用本地资源开三坊(豆腐坊、粉坊、油坊)、搞编织、运沙石等副业生产。全县副业总收入3898.37万元,其中农民家庭收入3468万元,入均收入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