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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业概况

第六篇 工业

第一章 工业概况


  青冈县地处偏僻,资源贫乏,交通不便。1945年解放前,只有十几家手工操作的私营烧锅、油坊、机坊、木铺、铁匠炉等小型作坊。这些作坊设备简陋,规模很小,资金不多,原料不足,每年只能生产几个月,产品仅能满足本县需要。
  伪满洲国时期,由于统治当局施行严酷的经济统制政策,迫使这些作坊相继倒闭。解放前夕,全县只有几户烧锅,因烧制军用酒精而残存。
  1945年解放后,人民政府对手工业采取了扶助的政策,使小手工业兴旺发展起来。同时,又从敌伪手中接收过来的油坊、烧锅的资金中抽出一部分来,同国家投资统一使用。建立了印刷厂、皮革厂、铁工厂、造纸厂、制米厂、制砖厂、大药厂(生产民用火药、鞭炮、烟花)等工厂,这些工厂是当时青冈县的基础工业。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将原来的110户个体手工业,按行业组建了木业、铁业、皮革、鞋帽、钟刻(修表、刻字)、薄铁、被服、弹棉8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由此,全县工业形成了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工厂和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並存的局面。
  1958年“大跃进”中,又建成了火力发电厂、面粉厂、拖拉机修配厂(今农机修造厂)、制砖厂,并将铁工厂改为机床厂,大药厂改为化工厂,扩大了规模,提高了机械化程度,增加了新产品。
  1963年——1965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青冈县对工业进行了调整,纠正了“大跃进”期间脱离客观实际,盲目冒进造成的后果,对无原料,缺技术,少销路的工厂,实行关、停、并、转。至1965年末,县政府第一工业科所属的工厂仅剩六家。对条件尚未成熟的集体企业退回为生产合作社或合作工厂。同时,在工厂内部加强管理,扩大生产,使工厂得到稳步扎实地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相继办起了电线厂、电机厂、轴承厂、机床厂、有线电厂等重工业工厂,使全县以轻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变成了重工业占主导地位的工业结构。产品也在油、酒、米、面、铁、木、毛皮的基础上,增加了磨床、木工机械、电线、电动机、轴承等产品。重工业工厂多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突击建立的,当时,大城市的重工业工厂产品脱销,为了堵“冷门”,青冈县才办起了重工业工厂,产品也变成了“快货”。1970年后,城市大工厂恢复了生产,大量产品涌入市场。相形之下,县办的重工业工厂,由于设备简陋,技术水平不高和产品质量不过关而失去了竞争力,以致造成产品无销路,工人没活干,出现了一批亏损企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工业结构进行了调整,重点解决了轻、重工业比例失调的问题。根据本地原材料、资金、技术力量和产品销路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日用消费品的生产。1979年在中和镇建立一座乳品厂,当年拿出了产品;把原农业系统的白僵菌厂改建成啤酒厂,当年生产了清凉饮料,第二年生产出啤酒;把原皮毛厂的毛纺车间分出,单独建立了毛纺厂。同时,对企业管理、职工思想、劳动纪律、产品质量、财务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整顿,各厂都重新订立了规章制度,使企业管理达到了新的水平,也使工厂在调整中站住了脚。
  1979年大力发展集体和个体所有制工业,同时,兴办社队企业,並在农村中发展村办、户办和联办的小型工厂。
  1984年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各厂都实行了厂长任期责任制,扩大了经营自主权。车间、班组都实行了承包制,使职工的个人利益和工厂的集体利益结合起来。同时,大力开展横向联合,使企业增加了活力。工厂的经营情况逐渐好转,基本上达到了年年盈利。
  1985年青冈县工业发展到133家,产值739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厂29家,产值496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厂104家,产值2434万元。另外,还有个体所有制工厂203户。产值183万元。1985年工业总产值比1953年增加了7340万元,计135倍,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41.6%。

  伪满康德2年私人工业情况表



  续表



  工业情况表
        产值: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