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简况
第六章 电力供应
第一节 简况
青冈县电力供应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备阶段
1945年解放前夕,日本人为了解决伪县公署院内及其家庭的照明用电,在伪县公署院内安装了小型发电机1台,每天从傍晚到夜间12时发电,仅供照明用。
1953年2月,青冈县铁工厂为了解决本厂的动力和照明,自己购置了35马力瓦斯机和24千瓦发电机1台,年发电10万度,並于1956年正式给县政府院内送照明电。1957年县广播站也自备发电设备,发电自用。两单位供电容量74千瓦,年发电总量24万度。除两单位自用外,还供应县政府、邮电局、米厂以及46户居民用电。
1958年建立了发电厂,1967年8月改由国家电网供电,但终因电力的发展跟不上经济的发展,又加上本县不属于主要供电单位,因而经常停电,影响工业生产。所以,各工厂、单位、乡广播站也都自备发电机组,以备急需。
二、自办阶段
1958年县财政投资124万元办发电厂1处,1套机组运行,设计容量200瓩,于12月31日正式送电,从而进入了县自办发电阶段。供电范围是:青冈镇3300伏,配电线路1.6公里,0.4千伏低压线路1.6公里,供县广播站、电影院、弹棉社、木业社、红旗铁工厂、邮电局、印刷厂、米厂、油厂等九个单位用电,占生产单位总数的68%。並供423户居民用电,占居民总户数的8.4%。因单机运行、技术力量不足及电压不足、不稳等原因,经常停电。因此,省电业局又于1960年拨给柴油机组两套,电力情况虽有好转,但仍供不应求。1964年投资18万元进行扩建,上马了第二套机组,年发电量143万度,电力负荷达到350千瓦。1964年为建设农村电气化,县发电厂开始向柞岗公社拥政大队和繁荣大队12个小队664户居民供电。配电线路3300伏、5.4公里,0.4千伏低压电路2.8公里。
1960年县财政投资7万元,在兴华公社胜利水库建小水利发电站1处,设计容量为24千瓦发电机2台。1961年开始供水库内部用电,1962年全部配套。输送电压为1千伏,主变容量50千伏安。年发电5个月,发电量72000度,供附近3个大队的10个小队用电。因水源不足,电费收不上来,于1969年10月停产。
1978年水位增高,经省水利厅批准,投资10万元,在原地建50千瓦发电机组一套,投产发电,供水库自用。
三、国家电网供电阶段
1958年,工业部门在县城建的发电厂,因水质太硬,水量不足,不适于自办电厂。于1967年8月经省电业局批准,由国家齐(齐齐哈尔)富(富拉尔基)安(安达)电网供电,县办电厂同时停产,设备由省调出。
1967年——1970年,由省电业局投资62万元,建设主体工程。建设由安达县吉兴岗至青冈镇电压为35kV的输电线路29.5公里和安达——明水线路至中和变电所输电线路0.5公里各一条。主变为1000千伏安2台,配电线路53公里,配电变压器88台,共4450千伏安。装机容量:4710千伏安,年售电量204:H度。当时,通电5个公社,占35%;23个大队,占10%;62个小队,占4%。1968年,国家与县又投资36万元,架设了青冈镇至红旗公社(今永丰镇)35kV输电线路25.2公里,露天变电塔1处,主变容量560千伏安。196年国家与县投资28.4万元,架设了红旗公社至兴华公社(今兴华镇)35kv的输电线路18.5公里,露天变电塔1处,主变容量1o00千伏安。1980年又在芦河公社(今芦河镇)建成35kv变电所1处,主变容量为1800千伏安,並架设35kv输电线路16公里。
由于国家电网供电各项工程建设都已完成,1981年末县城居民和机关、工厂、企业、事业单位及农村社队已全部供电。
1984年,由任民镇至青冈镇间49.5公里输电线路由35kv改建成11Okv。此段线路,由大庆电业局管理。
至1985年末,全县动力机械总能力489千瓦,售电量3126.2万度,产值136万元。职工人数256人。全部设备:锅炉1台,焊接切割设备1台,电力变压器91台,互感器72台,高压电路器281台,高压隔离开关5台,成套高压配电设备6套,高压输电线路234千米,其它电力机械设备1套,汽车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