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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集市贸易

第六节 集市贸易


  1945年解放以来,县内形成的集市有青冈、中和、祯祥、兴华镇四个市场。农副产品,城镇工业产品以及马、牛、驴等牲畜,都可到贸易市场上去出售。1954年国家对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对部分手工业品实行包销包购,集市贸易的范围缩小。1961年贯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管理原则,规定了市场的开放范围。并在品种、数量、价格等方面加强了管理,保证了市场正常交易。“文化大革命”期间,推行“哈尔套”经验(平时市场不开放、7天为一大集,农副产品限定时间出售),把集市贸易当资本主义批判,把贸易市场的日集,改为周集。每逢星期天为集日,集市贸易日渐冷落。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周集恢复为日集,城乡的集市贸易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农民完成粮食订购合同任务后,剩余产品可以到市场出售。不但有肉、蛋、禽、菜、食品等农副产品,还有服装、日用家具、铝制品、塑料制品以及儿童玩具等手工艺制品,上市品种达330种。1982年县城增设农副产品市场和工业品市场各1处;1983年在中和、祯祥、永丰、兴华4个集镇建立了工业品市场和农贸市场,面积达5000平方米;各乡在乡政府所在地,设有农村集市,平时开放,每逢星期天为集市日,农副产品、土特产品、手工业产品、烟酒食品、衣帽鞋袜及日用小百货等摊床摆满市场。
  1985年全县集市贸易市场的成交额,达到180万元。而1982年时只有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