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采购
第四章 物资
第一节 采购
1958年前物资采购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催调国家调拨物资的发运;二是参加各地物资部门之间的调剂协作。由县物资采购站派人去外地采购。
1960年成立县物资供应站,1962年改为物资局,“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局与计委合并,采购方式没有变化。物资局主要是供应和管理国家统配的一类物资、中央各部分管的二类物资以及地方管的三类物资。经营品种有木材、煤炭、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和其他有关建筑材料。
1978年组织进钢材148吨,木材19646立方米,煤炭41387吨,水泥517吨,各种机电设备27台(件)。协作采购煤5000吨,木材820立方米。
1978年以后,为搞活经济,在政策上有所放宽。物资采购渠道也由单一按计划采购变为计划内与计划外同时采购。
1980年组织进煤炭68199吨,钢材311吨,水泥3332吨,锯材1111立方米。1985年进煤炭78720吨,其中计划外采购1200吨;钢材12814吨,其中计划外采购1200吨;水泥189吨,其中计划外采购2000吨;原木6950立方米,其中计划外采购1000立方米。经营物资2267个品种,物资采购总额达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