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
县内在青冈镇、中和、祯祥,兴华设有集市贸易市场。从1950年起对市场加强了管理工作,建立了市场管理机构,设了市场管理人员。县政府还制定了市场管理规定和办法,对投机捣把等不法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
1979年在进一步放宽政策后,对物价、检疫、计量、市场秩序都做了具体规定。1981年统计,全县市场建设投资已达15万元,建棚顶市场774平方米,露天市场1160平方米。1984年国家投资30万元,在县城建设一幢办公楼,另在3个乡建立了市场管理所,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1983年在工商局内设立了个体协会。1985年市场管理进一步加强,除管理人员定期巡回检查外,还经常召开工商业者座谈会,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並定期评比,表彰先进;对违章违法的工商个体户,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以经济制裁,触犯刑律者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