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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货币流通

第三章 人民银行

第一节 货币流通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建县时,币制较为混乱,各种货币同时流行于市面。当时民间交易往来,以银元为主,辅以铜元。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银元、铜元日益减少,市面流通广信公司的黑龙江省江帖,票面以吊、文为单位,以50文为一吊。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江帖贬值,由二吊二百文涨到二吊四百文才能兑换小银元一元。民国19年(1930年),市面流通黑龙江省官银号发行的纸币。同时,吉林永衡官银号和奉天边业银行发行的纸币以及少量的日本金票,在县内均有流通。
  伪满康德2年(1933年)成立满洲中央银行青冈支行,市面流通的货币有纸币、硬币两种。纸币票面为壹百元(因图案有绵羊群故称绵羊票)、拾元、伍元、伍角;硬币有壹角,贰分、壹分。
  1945年刚解放时,仍有伪币和日本金票在市面暂短流通。同年8月进驻东北的苏联红军发行的红军券,主币有拾元、伍元、贰元和壹元四种票面;辅币仍用伪满的拾元、伍元、贰元、壹元券以及伍角、贰角、壹角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为了统一币制,于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青冈县支行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收兑了1948年至1950年市场上流通的东北流通券。东北流通券的面值有:拾万元、伍万元、壹万元、伍千元、壹千元、伍百元、贰百伍拾元、壹百元、拾元、伍元、壹元等11种。收兑的比值是95元东北流通券兑换人民币壹元。
  1953年青冈银行办事处改为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青冈县支行。
  1955年国家又进行了一次币制改革。这次新发行的人民币主币券面有伍元、叁元、贰元、壹元等4种;辅币有伍角、贰角、壹角、伍分、贰分、壹分等6种。国家用新发行的人民币兑换1951年发行的旧人民币。收兑的比值是旧人民币壹万元,兑换新人民币壹元。1961年以后,银行对1955年发行的人民币纸币叁元券、伍分券、贰分券和壹分券只收不付,市场停止流通。其它纸币除票面设计有所变动外,券种无变化。1957年发行带有国徽的伍分、贰分和壹分硬币。
  1985年流通的纸币有拾元券、伍元券、贰元券、壹元券、伍角券、贰角券、壹角券和硬币伍分、贰分和壹分计1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