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商信贷 青冈县1950年建立人民银行办事处,工商信贷业务也相继开始。当时业务范围不大,贷款的主要对象是贸易公司及其附属的商业单位。1950年末全县工商贷款金额1万元,1952年工商贷款金额401万元,比1950年增长了400倍;1957年工商贷款金额636万元,比1952年增长58.6%;1962年工商贷款金额1895万元,比1957年增长两倍多(其中工业贷款金额302万元,比1957年增长7.2倍,商业贷款金额1593万元,比1957年增长2.1倍);1965年工商贷款金额1874万元。
1966年——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信贷工作遭到“左”倾错误的严重干扰破坏,银行工商信贷的职能作用被大大的削弱。各项放款虽有增长,但不合理使用信贷资金的问题比较严重。1975年全县工商业挪用流动资金和用贷款搞基本建设、购置设备以及垫付财政性支出就高达530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信贷资金的流通,积极支持企业进行调整和发展。到1980年末,工商贷款余额4939万元,比,1976年增长25.1%(扣除不可比因素)。其中工业贷款余额1771万元,比1976年增长47.8%;商业贷款余额3168万元,比1976年增长15.2%。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于1984年6月成立工商银行,具体承办工商信贷业务。1084年工商贷款,年末余额7172万元。1985年工商贷款9853万元(其中工业贷款4106万元,商业贷款5747万元),年末余额8215万元。
工业贷款发放情况表
单位:万元
续表
商业贷款发放情况表
单位:万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