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镇储蓄 1953年县人民银行建行以来,到1960年主要开展活期储蓄、定期储蓄、定期有奖储蓄和定期实物有奖储蓄。1961年以后,停办了定期有奖储蓄和定期实物有奖储蓄,同时又新开展了零存整取小额储蓄。随着储蓄事业的发展,1953年支行增设了储蓄股,並成立了储蓄专柜。1955年在镇内增设储蓄所一处,专门办理城镇储蓄业务,到1980年在镇内又设立了第二储蓄所。
1953年储蓄存款余额4万元,平均每个职工存款14元。1957年储蓄余额11万元,比1953年增长1.75倍,平均每个职工存款25元,比1953年增长78.6%。1962年储蓄余额19万元,比1957年增长72.7%,平均每个职工存款23元。1965年储蓄余额27万元,比1962年增长42.1%,平均每个职工存款32元,比1962年增长39.1%。1976年储蓄余额155万元,比1965年增长4.7倍,平均每个职工存款103元,比1965年增长3.2倍。1981年储蓄余额651万元。1985年调整储蓄存款利率,城镇储蓄额达1974.4万元。
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表
(1985年8月1日起实行单位:月息‰)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