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党派群团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第一节 地方党的组织 民国18年(1929年)中共满洲省委派中共党员朴元赫到青冈县傅家店屯(今德胜乡荣花村),发展林永茂、李忠律、韩宽淑为中共党员,成立中国共产党青冈特别支部,隶属满洲省委领导。特别支部办农民夜校,油印《星星》小报,积极领导农民开展抗租斗争。民国19年(1930年)春,特别支部成员迁往庆安县的稻田公司屯。
1945年11月中共松江省工委派邵良、张琨到青冈接收政权。同年11月25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青冈县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为适应当时的斗争形势,县工委采取了秘密活动的方式,称领导人为政委而不称书记。县工委成立后,建立了青冈县人民政府,组织了青年协会,大力宣传共产党的政策和主张,揭露日伪统治者的罪行,建立地方武装,同时组织和动员一些中小学教师、青年学生参加革命工作,扩大了共产党的影响。当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巩固东北根据地》的指示,秘密发展党员,组建区工委,组织工作队,开展“二五”减租减息活动。随着形势的发展,县工委的活动逐渐公开。1946年8月经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将中共青冈县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国共产党青冈县委员会。
1946年8月,全县8个区都成立了中共区的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工委)。
1948年7月,撤销了8个区工委,建立了12个中共区委会。
1948年公开建党以后,全县党组织不断扩大,党员的数量逐渐增加。经过斗争锻炼的党员,绝大多数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发挥了党员骨干带头作用;但也有一部份党员,认为革命胜利了,滋长了以功臣自居、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个别地方还发现了党员干部捆绑、打骂群众的现象。还有极少数阶级异己分子和政治投机分子混入党内,造成党的组织不纯。1951年初,县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在全县进行了基层党的组织整顿。对党员进行了共产党员标准八项条件教育。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组织处理,党员登记,克服了党在组织与思想上的某些不纯的现象。这次整党于1951年春耕前结束。
1956年3月,将全县12个中共区委员会改建为29个乡镇党委会。1958年8月,全县29个乡镇党委合并为13个乡镇党委会。1958年9月10日,全县13个乡镇建立了人民公社,撤销了13个乡镇党委会,同时建立了公社党委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同年冬,城乡各级党组织先后瘫痪,直到1969年6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党的核心小组。1970年9月,正式恢复了中共青冈县委员会,全县各级党组织相继恢复起来。
在党的全国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的要求,开始对全县党的组织分批进行整顿。1983年首先在水利局、永丰乡试点,1984年取得经验后,1985年7月,第一批整党工作在县直机关全面开始。参加这批整党的有107个支部,1506名党员,分为党群、农林、工交、财贸、文教,综合、计经委、政法8个大口,县委常委分工进行具体领导。这次整党分三大阶段:
第一阶段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学习的内容划分四个单元:第一单元是学习整党的重大意义、目的、要求;第二单元是学习党的性质、纲领、任务;第三单元是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第四单元是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二阶段是对照检查。党员结合本单位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实际,按照《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来衡量自己,进行对照检查,並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阶段、是党员登记。由党支部提名,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批准,对符合党员标准的党员进行登记;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不予登记。
1985年末,全县城乡共有党委44个,党组12个,党总支40个,基层党支部921个,党小组2232个。
中共青冈县工委、县委书记、副书记更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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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冈县工委、县委工作机构沿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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