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统一战线
第六节 统一战线
一、工作机构
1949年——1959年,统战工作由中共青冈县委宣传部承担。1960年成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撤销。1979年恢复了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统战工作
(一)思想教育 青冈县于1949年将商务会改为工商联合会。统战工作重点是对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教育。1950年——1951年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教育,动员各界人士踊跃捐款,购买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战争。1952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动员各界人士踊跃购买国家建设公债。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对各界人士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1960年成立社会主义政治学校,办班三期,每期为三个月。有70名各界人士脱产学习。政治学校对学员进行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令教育以及形势任务教育。1962年社会主义政治学校撤销后,成立学习小组,组织各界人士定期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有关文章,贯彻了自觉自愿、独立思考、自由辩论的原则。1964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组织政协委员、工商联委员及其他民主人士学习了有关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文件。1978年以后,由统战工作部组织各界人士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有关对统战工作的指示。
(二)宗教事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县内有天主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文革”期间禁止一切宗教活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党的有关宗教政策,恢复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活动。对这些宗教派别的信徒,由统战部门按时宣传党的宗教政策。1979年10月经请示中共黑龙江省委统战部宗教处批准,在青冈镇内设基督教聚会点1处,讨论制定了爱国爱教公约,每周举行一次公共礼拜。每年的节日有4月19日的复活节,9月23目的“三自”(自养、自治、自传)爱国运动纪念日和12月25日的圣诞节。
1985年在信教群众中进行了“三自”方针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健全了基督教的教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聚会活动制度,规定每周六晚上为例会活动日。活动日的活动内容主要是评议上周礼拜活动情况,学习外地经验和传达上级有关宗教活动的一些要求。统战部门及时表彰信教群众中涌现出的遵纪守法、勤劳致富、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道德的先进典型人物,以调动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共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
(三)台属工作青冈县与台湾居民有亲属关系的住户有6户,居住在青冈镇的有4户,柞岗乡、祯祥镇各1户。中共青冈县委统战部在台属中开展对台湾方针政策的再教育,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鼓励台属给亲人写信宣传国内大好形势和家乡的变化,说服亲人为早日统一祖国大业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四)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对私营工商业者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他们当中绝大多数加入了公私合营的厂、店。经过20多年的改造,大部分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们积极要求从原来的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区别开来。
1980年春,根据中共中央(1979)84号文件规定,开始着手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在214人中,经过反复调查摸底,按政策要求,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除3人仍属原工商业者外,其余211人改变了政治身分,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
对于落实政策划分出来的劳动者,政治上同国家工人一视同仁,生活上享受同国家职工同等待遇,以调动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
(五)落实党外知名人士政策1984年全县有178名党外知名人士,根据其特长,得到了妥善安排。有108人被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中5人被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人被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另外,还有1人被选为省人大代表,1人被选为省政协委员;还对有技术专长、有真才实学、有组织领导能力的3名党外人士,安排到局级领导机关,担任了领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