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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右派改正

第七节 右派改正


  1957年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有105人被错划为右派。1978年根据中央有关指示进行了复查和改正。县成立了领导小组,並抽调工作人员,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被错划为右派的人员全部予以改正,在政治上给恢复名誉,工作上重新做了安排。有53人改正后恢复了公职,有19人恢复了党籍,4人恢复了领导职务。121人被错划为中右分子也得到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