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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青冈县于1953年普选结束后,至1985年的31年共召开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十五次人民代表会议。
  青冈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3月27日至31日召开,出席代表275名。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周琨作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县长吕俊峰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深入宣传国家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决议》、《集中力量搞好备耕、春耕的决议》、《搞好商业、供销、信贷与手工业生产的决议》、《关于切实搞好公安、司法、财政、文教、卫生工作的决议》,审理了580件提案。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25名政府委员,选举了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6名。
  青冈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3月8日至1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75人。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和省人大一届二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听取目前时事问题的报告,审查1954年县政府工作总结和1955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并通过了《关于坚决支持解放台湾的决议》和《关于积极参加世界和平运动反对美帝国主义使用原子武器的决议》。会议审理了276件提案,选举了县长、副县长,选举了16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青冈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55年12月22日至26日召开,出席代表274人。县委书记周琨作了题为《青冈县实现农业合作化的报告》;县长王柏仁作了题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任务》和《1954年财政决算和195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副县长王喜忠作了传达省人代会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的报告;宫孝先作了《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报告。会议并作了关于上述四项报告的决议。张国琛在会上作了题为《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发言。会议审理Y324件提案。
  青冈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56年6月17日至19日召开。县委书记周琨作了题为《为胜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而奋斗》的报告,县长王柏仁作了《开展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的报告,副县长王喜忠作了省人代会一届四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会议均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法院院长孙志在会上作了青冈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选举17名委员,审理了272件提案。
  青冈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1月10日至13日召开。出席代表245人。会议听取了县长王柏仁所作的关于人委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县委书记吕俊峰作了政治报告,副县长屈传芳作了关于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均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同时还通过了“关于反对英、法帝国主义侵略,全力支持埃及人民正义斗争的决议”。法院院长孙志作了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会议审理了457件提案。
  青冈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6月5日至7日召开。出席代表200人。列席人员94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吕俊峰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报告,县长王柏仁作关于春耕工作总结和夏锄生产意见的报告,副县长屈传芳作关于教育安置中小学毕业生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青冈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2日至5月25日召开。出席代表255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刘培贤作的题为《乘风破浪继续前进》的报告,县长丁凤桐作的《全面规划、全面跃进,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高速度发展》的报告,副县长董玉卿作的关于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均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法院院长孙志作了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检察长时明山作了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17名委员。还选举了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4人。
  青冈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8年9月18日A20日召开。出席代表255人。县委书记刘培贤作了时事政治报告,县长丁凤桐作了县人委工作报告,副县长董玉卿作了195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审理提案538件。
  青冈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9年6月6日至8日召开。县长丁凤桐作了县人委工作报告,副县长董玉卿作了“办好人民公社”的报告,县长丁凤桐作了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预算的报告,会议均作了相应的决议,并选举了副县长、法院院长,审理提案89件。
  青冈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59年12月26日至28日召开,出席代表195人,列席人员139人。县长丁凤桐作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县长董玉卿作了195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6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均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青冈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28日至30日召开。出席代表233人。县长丁凤桐作了县人委工作报告,副县长张颖男作了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均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法院院长邹世国作了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选举了15名委员。
  青冈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1年5月26日至28日召开,出席代表190人。县长丁凤桐作了集中力量完成夏锄生产任务的报告,副县长董玉卿作了1960年财政决算与1961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审查报告。对上述两个报告作了相应的决议。
  青冈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2年1月22日至24日召开。出席代表213人。副县长董玉卿作了关于高举三面红旗,夺取1962年以农业丰收为中心的新胜利的报告;副县长张颖男作了关于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予算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对两个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并讨论确定了1962年国民经济各方面的任务和指标:审理提案186件。
  青冈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62年9月7日至10日召开。出席代表173人。代表们听取了形势任务报告;副县长董玉卿在会上作了《半年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会议研究讨论了如何搞好护秋保收、大田收获、收益分配和今冬明春生产准备等工作。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青冈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5月27日至31日召开,出席代表233人,列席人员162人。会议听取了省二届四次人代会精神的传达,副县长董玉卿在会上作了题为《争取农业全面丰收,争取社会主义建设新胜利》的报告;刘忠棋作了1961年至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法院院长邹世国作了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会议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选举了17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了出席省人大代表4人。
  青冈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4年3月23日至26日召开。县长赵雅民在会上作了《集中全力搞好春耕生产,争取农业大丰收的报告》;副县长董玉卿作了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第一季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青冈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2月26日至29日召开。出席代表233人。县长赵雅民作了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发扬大寨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的报告;副县长董玉卿作了1963年至1964年财政决算、1965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196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报告。会议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选举17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3月28日在电影院门前召开万人大会,宣布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由主任、副主任、十名委员组成。此次会议按历史上的排列顺序,列为青冈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青冈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9月14日至17日召开,出席代表390人。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岫峰作了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段国增作了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法院院长屈传芳作了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检察长孙志作了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了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由17人组成的人大常委会,选举了县人民政府的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了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
  青冈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3月20日至23日召开。县长王岫峰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段国增作1981年财政决算执行情况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青冈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14日至18日召开。县长李冠云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刘兴汉作1982年财政决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决议,选举了县长。
  青冈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4月2日至6日召开。出席代表390人。时明山传达了黑龙江省第六届人代大会二次会议精神;县长邹喜顺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司广才作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了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县长,选举了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并采取第一次预选、第二次正式选举的办法,选举了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青冈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3月21日至23日召开。县长邹喜顺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司广才作关于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