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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移民安置
第五章 移民安置
1955年3月,全县接收山东梁山移民401户,769人,分别安置在生产队落户定居,政府还拨了木材和生活费用。
1956年接收山东莘县垦荒队员1682户,1913名,建立了7个居民新村,设两个乡。国家投资为其修建新房512间,买马565匹,买胶车35台、花轮车21台,新式农具116套。为便利生产和生活,还建立了供销社、卫生所、邮电所、兽医站和农业技术推广站。
1958年将移民新村改为新村大队,隶属新村公社;1984年改为新村村,有3个自然屯,120户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