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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前教育

第二节 学前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县城开始创办县直机关托儿所。当时仅有 1个班,幼儿22人,保育员1人。1958年创办了县直机关幼儿园,招收 5个班,幼儿122人,教职员工14人。是年,农村许多生产队开始办起季节性幼儿班,选用一些有文化的妇女担任幼师,报酬由生产队记工分。学前教育主要是教些简单的记数知识、识字,跳舞、唱歌等。1975年县政府机关幼儿园新建砖瓦结构园舍14间,面积为714平方米。
  机关幼儿园的学制一般为3年。 一年招收3至4岁的幼儿为小班;二年招收4至6岁的幼儿为中班;三年招收5至6岁的幼儿为大班。
  机关幼儿园的课程设置有语言常识,主要教幼儿学习口头语言,认识周围的环境;计算课,主要让儿童掌握数与形的基本概念,学会简单的运算技能,发展幼儿智力,为入小学打下基础;同时还设有音乐、体育、图画等课程。
  青冈县实验幼儿园建立于1984年9月25日,招收5周岁幼儿108人,分3个班,学习2年。 开设语言(学拼音、学说话)、俄语、计算、常识,音乐、体育、图画等学科。两年后可达到或超过小学一年级程度。1985年招生117人,分3个班。同年9月与新建小学合并。

   幼儿教育基本情况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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