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第五章 教育行政
第一节 行政机构
建县初期,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至清宣统元年(1909年),没设专门教育机构。清宣统二年(1910年)成立青冈县劝学所,主要是负责地方学务,掌管全县教育行政工作。民国5年(1916年)成立青冈教育学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民国4年(1952年)劝学所改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视学1人,科员3人,办事员1人。视学的职责是根据县知事的指示,对全县的学校进行视察和监督。
伪满大同2年(1933年)青冈县公署行政科下设教育股,设视学1人,对全县各学校进行巡回检查。
解放后,1946年县政府设立教育科,负责管理全县的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1949年教育科改为文教科,各区设文教助理员。1953年文教科兼管全县扫盲的领导工作。1954年文教科增设视察组。
1956年文化和教育分开,分别设立教育科、文化科。
1958年将文化科卫生局和教育科合并为文教卫生部。1959年文教卫生部撤销,重设教育局。1964年文化、教育又合并为文教局,同时文教局内增设了政治研究室,设研究员3人。 1968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立了青冈县文教卫生革命委员会。1971年文教卫生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文教科。1973年文化又和教育分开,1978年教育科设有秘书股、普教股、总务股、业余教育办公室、生产管理站和招生办公室,共有编制17人。1984年改为教育局,下设中学、小学、人事、秘书、计财、审计6个股和生产管理站、中学教育改革办公室及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