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章 标准计量

第六章 标准计量


  解放前,没有专门的计量管理机构。
  1962年4月成立了青冈县标准计量管理所。1964年3月,改为计量局,1969年又改为计量所,1978年改为计量科,下设计量所,科、所合署办公。计量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执行计量监督管理的职权,建立计量标准器,组织量质传递和计量测试工作,保证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计量器具的准确一致和正确使用。
  计量所成立初期,只能做衡器检修工作,不出任何产品。随着事业的发展,检修项目不断增加。1964年后,除对地中衡、台秤、木杆秤等衡器检修外,还可对卡尺、千分尺、百分表等长度仪器进行检修,并能对压力表,血压计等器具和酒,油等进行检定。“文化大革命”中,计量工作处于瘫痪状态。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8年又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的所有检修项目,并创办了实验工厂,生产各种类型的木杆秤,供应城乡人民对度量衡器具的需要。1981—1983年,计量管理所又调入3名熟悉业务的大专毕业生和1名中专毕业生,充实了技术力量。按照规定,每年对长度、热工等项进行检定,对各类度量衡器具要进行季检、半年检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