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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图书馆

第十九篇 文化

第一章 文化单位

第一节 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图书阅览工作最初由文化馆兼管。1976年县创建图书馆,有图书管理员1人。1978年编制增加到5人,藏书室为20平方米,藏书3299种,9217册。阅览室42平方米,设置36个座席。1981年,图书馆和美术社合建了二层办公楼,图书馆占用426平方米,分12间,其中书库110平方米,少年儿童阅览室和综合阅览室占面积230平方米,设置座席120个。藏书5500种,2万册。订阅报刊195种(其中报纸41种)。1985年职工、干部及群众借阅图书127091册(次),流通总人数为3.7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