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民生活
第七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农民生活
据1958年县委宣传部调查:伪满洲国康德10年(1943年),全县239万亩土地有210万亩被地主富农占有,地主富农利用手中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以各种残酷手段剥削农民,致使农民生活贫困不堪,不少人流离失所,家破人亡。伪满洲国康德11年(1944年)管家沟屯(今昌盛乡宏伟村)全屯28户贫下中农就有18户一贫如洗,小孩光腚,大人穿单衣过冬。贫农孙明信,窗户上挡的是破草帘,炕上铺的是草帘,晚上盖的还是草帘。为了糊日,只得讨饭度日。
解放以后,农民翻身做了主人,生活水平逐年提高。1957年全县每户农民平均收入202元,每人平均收入39元;1961年每户收入增加到457元,人均收入增加到80元;1981年农民人均收入11O元,人均口粮也稳定在500斤以上。1983年人均收入181元,比1981年提高64.5%;1984年人均收入280元,比上年增加100元,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随着生活的提高,农民生活消费支出也大幅度上升。更生布、家机布已经绝迹,斜纹、花旗、花大呢等棉布也已不为农民所喜,而涤纶、涤卡、的确良、毛料等高价衣料却大量销往农村。1984年农村建房1924栋,建筑面积达174450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的民房占四分之一。1985年农民储蓄存款1210万元。每百户农民有自行车40台,缝纫机30台,手表60块,收音机50台。部分农民家庭有了电视机、收录机、摩托车以及各式各祥的高档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