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下序
第二编 清朝时期
编下序
清朝时期
(一六四四年——一九一一年)
一六四四年以后,统治中国的是清代王朝。它和以前的历代封建王朝一样,是保护封建剥削制度的地主阶级的国家。
清朝贵族和汉族地主官僚结合在一起,对内残酷地镇压人民反抗,实行极端严厉的民族压迫政策,对外实行严格的“闭关自守”政策,以维护其以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封建经济基础。在军事上,清政府正集中精力于关内,进行统一中国的战争,只有少数兵力镇守黑龙江上游①一带。这就给沙皇俄国向东扩张,入侵黑龙江上游造成了可乘之机。
沙皇俄国是一个侵略扩张成性的国家,而入侵黑龙江上游又是沙俄对外侵略扩张的重要目标之一。沙俄对黑龙江上游的侵略无孔不入,包括政治、军事、经济、宗教等各个方面,其中主要是军事占领,同时还不断的进行外交讹诈,广泛利用重金贿买,派遣间谍,策动叛乱等卑劣手段。正如恩格斯所说:沙俄在追求既定目的时,“有多大本领,就能干出多大的伤天害理的事情”。
军事入侵是沙俄侵略黑龙江上游的突出特点。从十七世纪四十年代开始,沙俄乘明清两朝交替,清军主力南下的时机,利用雅库茨克②和叶尼塞斯③为基地,多次派遣全副武装的哥萨克④侵入中国黑龙江上游一带,窃据尼布楚、雅克萨⑤等地,到处抢掠财物,焚烧村庄,绑架人质,杀戮居民,妄图把这片领土一口吞并。
经济掠夺是沙俄侵略黑龙江上游的又一重要手段。沙俄利用军队掠夺黑龙江上游的大量毛皮和其它产品,并且通过奸商用不等价交换的方式,牟取暴利,充实沙皇国库,为资本垄断积累货币。
传播宗教,推行殖民政策,是沙俄惯用的伎俩。在黑龙江上游的雅克萨从事传教的俄国东正教⑥教士披着宗教外衣,到处刺探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情报,直接为沙皇政府服务,起了沙俄的大炮和商品所不能起到的作用。
沙俄的侵略活动,激起我国黑龙江上游各族人民的强烈反抗。在我国各族军民的英勇抗击下,沙俄的侵略活动受到了严重挫折。沙皇俄国不得不接受清政府多次提出的和平倡议,同中国举行谈判。于一六八九年,两国签订了《尼布楚条约》,明确规定了中俄东段边界,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两岸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
到十八世纪中叶,沙皇俄国正处在社会大变动时代。老朽的农奴制已经病入膏肓,即将崩溃。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反封建斗争和非俄罗斯地区人民的反抗殖民压迫的斗争此伏彼起。俄国贵族农奴主阶级为了转移斗争目标,缓和国内矛盾,维护专制统治,扩大剥削范围,力图加紧对外扩张。与此同时,在俄国封建社会内部,资本主义日益孕育成熟,使用近代机器的工业,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农奴制的继续存在,严重地束缚了国内市场的扩大,加之沙俄资本主义发展较晚,又限制了它在国外的竞争能力。沙皇政府虽然采取了关税壁垒,扩大国内订货,发展交通运输等一系列扶植资本主义的措施,仍然满足不了资产阶级与日俱增的对市场和原料产地的需求。俄国资产阶级渴望征服更多的殖民地,直接用武力夺取市场,这样,俄国农奴主阶级和后起的俄国资产阶级都疯狂的要求扩张领土。农奴主阶级传统的扩张野心一经与资产阶级夺取市场的贪欲相结合,就使沙皇俄国的侵略性空前增长,更加积极地进行侵吞黑龙江上游的活动。
我国东北的第一条大河黑龙江,水势壮阔,奔腾入海。巍峨的外兴安岭,绵亘数千里,是江北原野的天然屏障。从遥远的古代起,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在这辽阔的地域居住繁衍,用辛勤的劳动开发和建设了黑龙江一带。黑龙江远古居民称为肃慎,公元前十一世纪,就臣属于中原的周朝。公元前三世纪末至公元五世纪初,正是我国两汉、三国、两晋时代,肃慎又被称为挹娄。公元五世纪至公元六世纪,我国的南北朝时改称为勿吉。六世纪末,隋朝时改称为靺鞨。到八世纪前期,唐王朝在这里设立了行政机构。历经宋辽、金、元、明、清几个王朝,这个地区的居民仍然臣属于中原的封建政府。同时,尽管朝代不断更迭,各个王朝一直对这里实行有效的统治。特别是清朝时期,对黑龙江上游各民族的统治和管理更趋严密和完善。清政府接受初期沙俄入侵的教训,为了不断抗击沙俄侵略的斗争需要,采取了一系列政治、军事和经济措施。
第一,加强了边境地区的管理机构。一六五三年增设宁古塔昂邦章京⑦。一六六二年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一六八三年为了指挥作战和进行管理的方便,于瑷珲设置了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并在墨尔根⑧和齐齐哈尔设兵驻防,以保证驿路⑨和交通畅通,为抗俄斗争的顺利开展起了积极作用。
第二,为保证抗俄斗争的长途行军中的粮饷供应,决定在黑龙江流域“驻兵永戍”,以逸待劳。开始修筑黑龙江城⑩等六城。在六城范围内,增加驻军人数,成为控制黑龙江一带边境的重镇。
第三,继续就地编旗入兵。一六四四年清兵入关时,绝大部分八旗兵都入关作战。在统一了中国之后,八旗兵除留相当数量的兵力拱卫京师外,其它则派驻全国各重要处所,同时,继续把黑龙江上游各少数民族编入八旗,充当防兵。这样做,不仅节约了财政开支,减少了各种困难,加强了防卫力量,而且加强了各族人民之间的密切联系。清政府为就地解决粮食问题,还决定各地驻军就地生产粮食,解决军队给养,使远途运粮的问题得到解决。
第四,为防止沙俄方面的越境和骚扰,清政府在黑龙江上游和额尔古纳河东岸设立了许多卡伦(11),执行着巡逻和警戒任务。如在呼玛河和黑龙江汇流处的河口岛屿上设有呼玛卡伦。据记载“岛屿上展延着一片草地,草地上有三架圆锥形窝棚和一栋茅舍,全部覆盖着苇秸。窝棚和茅舍里住着满洲官员和一支不大的部队。这支部队驻守在呼玛卡伦,封河以前一直在这里驻扎,一到河面结冰,这支部队就开赴瑷珲过冬。”
第五,为了边境安全起见,清政府每年定期派出官兵进行“巡边”。由于巡边人员的努力和警惕,在一段时间内,确实起到了维护边境安全的作用。
第六,由于抗俄斗争的需要,清政府对黑龙江各族人民进行编“佐”,以便统一各族人民的行动。
第七,凡成丁(身体高度达到五尺)每人每年交貂皮一张。按质量分别等级,清政府赏给银子。
总之,清政府对黑龙江上游各族的管理主要着重于军事编组和政治的管辖,至于经济方面,除成丁缴纳貂皮之外,别无其它负担。清政府要他们纳貂,固然是为了宫廷需要,但更重要的还是政治上的需要。那就是通过一年一度的贡貂,明确他们是清朝的臣民,有随土而贡,抗敌为伍的义务。
清政府对东北边境管理的加强,使黑龙江上游一带得到了暂时的安定。但是,到十八世纪以后,情况就有了新的变化。当时,中国的封建社会进一步走向没落,各种社会矛盾迅速激化,清朝统治由盛转衰。一八四○年后,西欧资本主义国家打开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大门,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把中国逐步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时候,沙俄认为它长期准备吞并黑龙江流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时机已到,便悍然撕毁俄国政府代表庄严签了字的《尼布楚条约》,在黑龙江上大举出动炮舰,武装占领中国领土,于一八五八年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俄瑷珲条约》,割去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并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两年以后,英法联军攻占了中国首都北京,沙俄更加紧了它的侵略活动,于一八六○年迫使清政府又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把乌苏里江以东约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强行划归俄国。从此,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原属中国的广大地区沦于沙俄的铁蹄之下。
居住在黑龙江上游的呼玛各族人民由于不断遭受沙俄的入侵,土地荒芜,村庄毁坏,财产洗空,过着衣不蔽体,食不饱腹,流离失所,生存难保的悲惨生活。尤其鄂伦春等少数民族的猎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有的被迫外迁,有的栖于深山,过着漫长的无定居的游猎生活。黑龙江流域的各族人民对沙俄的侵略行径无比愤慨。为了捍卫国土,保卫家园,各族人民举起了抗俄义旗,进行了长期的英勇斗争。这是遏制沙俄侵略的决定因素。在人民斗争的推动下,当时的清政府也实行一些民族自卫政策,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呼玛县领域内的黑龙江上游的开发史,始终贯穿着沙俄侵略与各族爱国军民反侵略的全部斗争,并以此构成了它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