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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复黑龙江航权

第二节 收复黑龙江航权


  黑龙江本是中国内河。按国际法规定,航权理应归中国所有。但是从一六四三年波雅科夫入侵后,沙俄依仗着船坚炮利,在黑龙江上通行无阻,航权从此开始丧失。一六八九年九月《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沙俄在黑龙江流域暂时被击败,航权一时收回。然而,沙皇俄国的扩张政策未变,侵华之心不死。《尼布楚条约》签订后的一个半世纪以来,沙皇俄国多次叫嚷要“修改”《尼布楚条约》,不断派遣间谍潜入黑龙江地区侦察,处心积虑地要霸占这块辽阔富饶的土地。沙俄侵略扩张的核心,就是争夺黑龙江航行权利。
  首先蓄谋卷土重来,想夺得黑龙江航行权,侵吞我国黑龙江流域的是沙皇彼得一世。他认为,黑龙江是亚洲东北部流入太平洋的唯一可以通航的大河,夺得了黑龙江的航行权,就可以获得通向太平洋的出海口,为此,他下狠心,要把黑龙江据为俄国所有。
  继承彼得一世衣钵的是沙皇叶卡特琳娜二世,即位不久,就着手研究入侵黑龙江问题。她命令出使中国的萨瓦,查明取道黑龙江开展对远东贸易的可能性。两次派出“白令勘察队”,完成“勘察”黑龙江的计划。
  一七六二年叶卡特琳娜二世登上皇位,把沙俄侵略扩张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她下令调整中俄边境地区的边防体制,计划和中国人作战,以便夺取黑龙江。她命令军事部门在黑龙江流域“部署必要数量的正规和非正规部队,给该地区以足够的大炮和其他军需物资”。
  一七九九年,沙皇保罗一世敕令成立“俄国美洲公司”,作为侵占我国黑龙江的一个重大步骤。
  一八○一年,沙皇亚历山大一世即位后,继续推行侵略黑龙江的政策。派出“环球航行探险队”,刺探关于黑龙江航运情报。命令戈洛夫金伯爵出使中国,企图通过谈判达到侵占黑龙江的目的。
  一八二五年尼古拉一世上台后,“收复黑龙江”的叫嚣更加强烈。多次遣人到黑龙江流域收集有关黑龙江的资料,拟定了武装占领黑龙江的详尽计划。一八四七年提拔自称是哈巴罗夫继承人的穆拉维约夫为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毫不迟疑地立即了解西伯利亚的情况,尤其是黑龙江的情况。而后,亲自组织人力,提出了一套侵占黑龙江的方针和策略。一八五四年夏季,在穆拉维约夫的直接指挥下,大批俄国兵船运载沙俄军队,从外贝加尔强行闯入我国黑龙江。穆拉维约夫组织了两次武装入侵黑龙江,遭到中国各族人民的强烈反抗和清政府抵制。穆拉维约夫经过再三策划,在武力威逼下,于一八五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与中国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瑷珲条约》是沙俄用武力强加给中国人民的不平等条约。沙俄从此夺得了在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权利,进而夺得了经由黑龙江前往太平洋的通道。
  沙皇俄国的炮舰、船只在黑龙江上横行霸道,不准中国船只在黑龙江上航行。俄国的海盗行径,激起各族人民的强烈反抗,清政府“曾经派员与俄会议,而俄国藉词刁难,以致屡议屡辍,终未能成”。直至中华民国时期,才收复了黑龙江航行权利。从此,黑龙江由中苏两国共管,呼玛县的各族人民就利用这条水路运输各种物资,发展边疆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