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 在清朝时期,由于采金业的发展,呼玛地区人口曾一度剧增,到清朝末期,随着采金业的衰落,大部分采金工人离开边疆另谋生活出路,少部分采金工人弃金务农,也有的从事木材采伐和流送木排,极少数从事小商贩活动。因此呼玛地区人口的增减是随着采金业的兴衰为转移的。
由于当时边境闭塞,经济落后,各项事业发展缓慢,加之统治阶级不关心人民生活,人口流动性很大,出入无常,只有鄂伦春等少数民族在这里长期居住。
在呼玛地区的总人口中,多数为单身汉,有的二三个单身汉住在一起,也有一人一户的,有家眷的大部分是中国男人与俄国来我国的白俄妇女结婚成立家室或侨居俄国的中国人与俄国妇女结婚带回中国的,这也就是呼玛地区中苏混血儿多的原因。
计资料。直到民国时期才开始注意人口统计,但也是时断时续,不完全的。现将搜集到的有关资料记载如下:
据呼玛县知事于民国八年调查,辖区内人口为:呼玛县城三十五户,金山镇三十八户,察哈彦卡七十三户,安干卡六十三户,倭西门县佐十三户,依西肯卡二十一户,湖通镇二十二户,计二百六十五户。男:二千零八十二人,女:四百七十三人,计二千五百五十五人。
呼玛县知事又于民国十三年进行人口调查,其数字为:
呼玛县人口调查表
民国十三年县知事调查
注:金矿工人,不在上表之内。据矿务局民国四年调查,库玛尔卡:五千二百五十人,
余庆沟:七百人,古龙干河:二千三百人,达拉罕河:八百人,计:九千零五十人。
呼玛县公署又于民国十九年人口调查,其数字为:男:二千五百七十人,女:六百一十三人,计三千一百八十三人。
呼玛县公署复于民国二十一年进行人口调查,其数字为:
注:上表所列,其中俄人二户,男五人,女三人,计八人。鲜族四十二户(住宽河十六户,维新屯二十六户),男六十一人,女三十五人,计九十六人。
民国元年漠河有五十一户,四百六十五人,其中男二百六十二人,女二百零三人。据漠河设治员于民国四年调查,漠河各国境监视所辖区内及金矿之人口总数为七千一百八十二人。其分布区域如下:
漠河一百五十四户,四百六十四人,金矿四千九百五十八人。
各监视所所在地一千七百六十人。此外,漠河街内有日本人三十三名,除六名男人外,其余二十七名,都是妓女,以开妓女院(日本楼)为生。还有鄂伦春民族约为一千人左右。民国元年鸥浦有三十五户,一百六十九人,其中男一百四十三人,女二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