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协和会
第六节 协和会
日本侵略者为了进一步贯彻殖民统治政策,妄图长期霸占中国,统治和奴役中国人民,向当时的傀儡政府皇帝溥仪提出,关东军决定要成立一个政党,定名为“协和党”。并且规定这个政党的任务是“组织民众协力建国”,培育民众具有“尊重礼教,乐听天命”的精神。但是,溥仪不同意建立政党。日本侵略者便采取换汤不换药的办法,欺骗说:“关东军决定不成立‘协和党’,只成立一个‘协和会’,作为‘翼赞’政府的组织”,并且具体规定:凡年满二十岁的男子均为会员,妇女均为其附属的“妇女会”会员,十五岁至二十岁的青年均为附属的“青年团”团员,十至十五岁的少年为附属的“少年团”团员。日本侵略者之所以把建立一个“党”改为建立一个“会”,是因为它们认为这比建立一个不伦不类的政党更便于统治东北人民,通过这样一个网罗一切人口的组织,更便于进行奴化宣传、特务监视和奴役人民。日本侵略者制定了《满洲帝国协和会纲领》,其内容是:
满洲帝国协和会纲领
概况
满洲国建国之后,谋建国精神之作兴,与民意之畅达。
(一)宗旨
以实践王道为目的,铲除军阀专制之余毒。
(二)国民思想
重礼教乐天命,图民族之协和与国际之敦睦。
(三)经济政策
振兴农政,改革产业,以期保障国民之生存,排共产主义之破坏与资本主义之独立。
大同元年,各地建立起协和会之后,与满洲帝国中央分庭抗礼,各自为政。日寇察觉之后,感到不利于统治,唯恐以后叛乱,遂于康德三年进行协和会的整顿改组,重新拟定纲领。改组后的协和会纲领内容是:
满洲帝国协和会者,乃唯一永久且举国一致之实践组织体,与政府表里为一体。
一、建国精神之发扬。
一、民族协和之实现。
一、国民生活之向上。
一、宣德达情之彻底。
一、国民动员之完成。
藉此以实现建国之理想,而期创造道义之世界也。
根据这个纲领,于康德三年分别在呼玛、鸥浦、漠河各县建立起协和会机构,委派会长。
呼玛协和会长,第一任是由呼玛保长宋才兴兼任。康德五年由黑河派来日本人小和田为会长,直到日寇投降(“九三”光复后,当时小和田留恋他的中国夫人,未随同其他日本人逃跑,自己隐避起来,待我党接收呼玛后,将其遣返回国)。
鸥浦协和会长,是由鸥浦保长田广文兼任。康德九年由日本人山泽任协和会长。
漠河协和会,第一任会长栾向阳,兼任漠河小学校长。栾是阜新县人,六十多岁,有一儿子在苏联生活。栾本不愿任此会长,自任职以后思想苦闷,欲脱不得,又恐日久受害,于康德七年春,弃职投向苏联。后由梁惠民任会长,时间不长即被撤职。后又由漠河保长李仁诰兼任。日寇为了强化这个反动组织,于康德八年由黑河派来日本人安田充任漠河协和会长。康德九年安田入伍。又派举日本人吉川任漠河协和会长,直至“九三”光复。
协和会是一个不掌握政权的实权机构,日寇通过协和会贯彻它的施政方针。在协和会的纲领中首先说明,协和会是“唯一永久且举国一致实践组织体,与政府表里为一体”。可见协和会的任务之重要。并且强调“建国精神之发扬,日满协和,宣德达情,国民动员”等,皆有赖于协和会去完成,纲领最后说,藉助协和会以实现“建国之理想”,“创造道义之世界也”,由此可以看出,日寇对协和会是非常重视和重用的。老百姓把特务股、宪兵队、警察官、协和会叫“四大硬”。康德八年,协和会更加频繁的向人民大肆宣传“大东亚新秩序”、“大东亚共荣圈”、“皇军必胜”,加紧对青年进行军事训练和宣传教育,为日本培养“第二代国民”等等,以此迷惑人心,麻痹人民的斗志;强迫人民捐献钢铁,捐献飞机大炮,增加出荷粮等,这些任务都由协和会去完成。协和会在日寇统治时期,为统治和奴役中国人民,确实与满洲帝国政权表里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