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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三章 经济

章下序


  呼玛、漠河、鸥浦三县资源极为丰富,对发展工农业生产有着极为有利的优越条件。满洲国时期日寇利用这些天然资源和有利条件,在经济上进行了疯狂的掠夺。
  日寇经济掠夺的着重点首先集中在黄金生产上。日寇根据呼玛、漠河、鸥浦盛产黄金的特点,在椅子圈建立了发电站和煤矿,把输电线路延伸到金矿,供金矿用机械化采金船采金,把大量黄金运往国内,抢走了我国的黄金。满洲国末期只剩下一片残沟败矿。
  日寇经济掠夺的另一个着重点是木材生产。为了掠夺木材,日寇在呼玛、漠河、鸥浦建立了东蒙木材公司、亲和木材公司、大北木材公司,招雇了大批采伐、流送工人,豢养了一批大小把头为日寇效劳,进行掠夺式的采伐,只伐不育,严重地破坏了森林资源。满洲国期间被日寇掠夺去的木材数量虽无准确的记载,仅从康德二年林务公司批准的一年采伐数字竟达十万零二千二百立方米,就已可以看出日寇掠夺去的木材量是相当惊人的。
  日寇只注意掠夺黄金和木材,而对工农业生产和各行各业却不去积极兴办。满洲国时期呼玛、漠河、鸥浦三县的工业、农业、商业等较之民国期间虽有一点进展,但是仍然处于不发展状态。工业只有一些个体小手工业作坊,为生产服务,生产产品的工业几乎一无所有,仅有的一些小手工业作坊也受着日寇的种种限制和压榨。在农村是地主、富农占有大量土地和生产工具,以雇工和出租土地剥削劳动人民,而劳动人民则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日寇为了控制农业,建立了兴农合作社,所有农户都必须向兴农合作社缴纳出荷粮,从而把农业完全控制在日寇手里。商业在日寇的控制下也时有关闭的危险。因此,整个满洲国时期的经济完全变成了殖民地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