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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安局、保安队

第二节 公安局、保安队


  在各地维持会成立的同时,就在呼玛、鸥浦、漠河三地建立了公安局,并组建了保安队。参加反动武装组织的人,大部分是地主、富农、满洲国时期的官吏、军警宪特,也有少数被维持会抽派或地主、豪绅雇用的人。
  一、呼玛公安局、保安队
  一九四五年八月成立呼玛公安局。局长宋子贞(宋杰三之兄),副局长梁文斋。内勤巡官朱庆祥、外勤巡官曹金章。宋杰三、宋子贞等人为了牢固的控制呼玛维持会,壮大势力,指使朱庆祥等人积极搜寻枪支弹药,筹备组建武装队伍。但是,满洲国时期的警尉刘景山对宋子贞等人组建公安局的行为极为不满,他依仗手中有一批日本人留下的枪支弹药,伙同部分满洲国时期的警察、特务任子斌、高喜厚等人,一举推倒了宋子贞等人刚刚建成七天的公安局,重新组建了以刘景山为局长的公安局。
  维持会的宋杰三、刘尚亭、杨明辅等人对刘景山的举动极为愤慨。因为刘景山推倒宋子贞为首的公安局,直接威胁着宋杰三的地位,宋时刻有被刘景山撵下台的危险,同时刘景山无视维持会的威望,损伤了维持会的威信。因而宋杰三等人立即商量对策。他们首先看中了曾经当过民国自卫团团总的雷兴云(绰号雷锤子)。一是认为雷兴云可以受他们控制,二是因为雷兴云与刘景山等人矛盾重重。于是,宋杰三等人挑动雷兴云夺取以刘景山为首的公安局的大权。此事正合雷兴云的心意,便积极纠集人员,收敛枪支弹药,准备行动。但是,刘景山、任子斌等人已经觉察到雷兴云的活动,决定采取先发制人的办法,逮捕雷兴云,要挟宋杰三等人承认刘景山等人组建的公安局。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刘景山派人包围了雷兴云的住宅。由于雷兴云早有准备,持枪冲出,闯入临近旅店,又从后门逃出。公安局人员急忙随后追赶,雷兴云开枪打中了追赶人中跑在前面的公安局人员的帽顶,以示警告,借机逃脱。刘景山等人的举动正中宋杰三等人的心计,他们一面暗自高兴,一面假意瞒怨公安局的人不应当动用武器,并威胁刘景山等人说:“现在国军(指国民党军队)还没到呼玛,到处都是土匪。如果雷兴云勾引土匪来攻打,我们抵挡不了,就有掉脑袋的危险!”刘景山等人惊慌失措,不知如何为好,于是请求宋杰三等人出主意。宋杰三又拉又打,软硬兼施,迫使刘景山答应了如下条件:一是刘景山为首的公安局立即解散,由雷兴云重新组建;二是建立保安队,由雷兴云担任队长。拟好条件,由总会派人找回雷兴云,于十一月初,重新组建了公安局,雷任局长,吴风才(满洲国时的警尉)任副局长。下设内勤、外勤、司法官等办事人员。同时组建了保安队,雷兴云、吴风才分别担任队长、副队长。保安队有两个中队四个班,共五十多人。中队长以上人员配有短枪,其余长枪。这支反动武装为所欲为,无恶不作,把呼玛搅得乌烟瘴气。雷兴云更是耀武扬威,任意打骂群众,曾经擅自枪杀五个人。群众恨之入骨,称这支队伍为“讨伐队”。
  湖通镇维持分会组建了自卫团,由满洲国时期的警佐关静安为团长,警尉郑××为副团长。自卫团员二十余人。
  二、鸥浦公安局、自卫团
  鸥浦公安局、自卫团的一切权利被赵志民紧紧控制着。赵志民在成立了公安局之后,立即组织了以团长国麟友,副团长刘纯忠、李振起为首的自卫团,有团员二十多人。赵志民为了壮大势力,把能骑善射的鄂伦春民族猎民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又拉拢十八站鄂伦春族佐领孟守路、葛满洲善等上层人物,将持枪的鄂伦春族猎民组织起来,成立鄂族保安队,孟守路为队长。然后,撤掉国麟友的团长职务,自任团长。就这样,赵志民完全把持了鸥浦的一切权利。
  三、开库康自卫团
  团长由维持会副会长于春沼担任,有团员七八人,三支枪。在开库康本屯活动。
  四、漠河自卫团
  漠河自卫团在“九三”光复后就组建完毕。团长孙连升、副团长胡风义,有团员二十多人。漠河维持会为抵制我军接收,又成立了督察队,杨德林任队长,有队员十三人。主要任务是进行迎接国民党的宣传和对外地保安队、自卫团联系。不久,杨德林带十三名队员到鸥浦与赵志民勾结并加入其组织的反动武装队伍,并会同张伯军匪部作恶多端。
  从上述各个反动武装组织的建立、变化过程中,完全可以看出无论是公安局、保安队,还是自卫团、督察队等,都是为保护封建势力服务的反动工具。他们之中,为了权利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保护维持会的统治,欺压群众,为非作歹。各个反动武装组织都是维持会的重要支柱,是阻止我军接收呼玛地区的反动武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