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立人民政权
第四节 建立人民政权
我党在接收呼玛地区的同时,就采用暴力手段,砸碎了旧的统治机器——维持会政权,建立了人民政权。人民政权的建立,扭转了历史乾坤。呼玛县的各族人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党领导的各项政治运动中来,以高昂的劳动热情,开展各项生产活动。呼玛县的历史进入了人民当家做主人的新阶段。
一、成立呼玛县政府
一九四六年八月十三日,成立呼玛县政府。县政委荫正棋,县长邱北池,民运部长宴萝莎,民政科长许光华等二十几名同志为工作人员。主要工作任务是:发动群众,开展民运工作;组织积极分子队伍,开展反奸清算斗争;恢复学校,兴办商业;负责剿匪斗争后勤供应等工作。
呼玛县政府管辖五个乡。设乡公所,任命乡长。呼玛乡公所指导员由宴萝莎同志兼任;乡长高长发;金山乡乡长于希庆;兴安乡乡长齐永珍;湖通镇乡乡长李鼎臣;三卡乡乡长李宗唐。
二、建立基层政权
一九四七年,鸥浦、漠河陆续解放。按照上级指示,呼玛县政府在基层建立区级政权机构。各区辖乡,乡辖村。基层政权机构调整后,全县分为四个区。漠河区政府区长张武浩,辖漠河、额木尔、马伦、开库康四个乡;鸥浦区政府区长张展,辖鸥浦、依西肯、老卡、怀柔站、三合站五个乡;金山区政府区长张开平,辖金山、河口(现兴华大队)、兴安(现新民大队)、新街基、兴隆五个乡;呼玛区政府区长邢化杰,辖呼玛、牧养场(现荣边公社所在地)、湖通镇、三卡四个乡。各乡乡长和各村村主席由群众推选产生。
基层政权的建立,使全县实现了统一领导,使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