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权机关 国家政权是属于人民的。人民行使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呼玛县人民政府建于一九四六年八月中旬。
人民政权建立之后,立即领导人民群众恢复生产,进行民主改革。一九四八年冬到一九四九年初,全县进行了基层政权建设,各村屯选举村长、副村长。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进行普选。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工农群众运用民主权力,投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一九五四年三月十六日至十九日召开呼玛县首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八十一人。会议全面传达贯彻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号召全县人民走合作化的道路,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的委员、正副县长和省人代会的代表。一九五四年九月二日至四日召开首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一九五五年三月十一日至十四日,召开首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一日召开呼玛县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四十八人。会议总结了第一次人代会以来的工作,选举了县人民委员会的领导成员,初选了省人代会代表。为适应合作化运动的需要,撤消了呼玛、金山、兴隆三个区,成立十六个乡,即:呼玛、三卡、湖通镇、金山、兴华、新民、新街基、兴隆、闹达罕、四道沟、鸥浦、正棋、依西肯、开库康、额木尔、漠河等。乡政府下设村。一九五七年又分别成立了十八站、白银纳两个民族乡。
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九日召开了呼玛县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人民公社运动的要求,将全县区、乡机构撤销,分别成立了八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即:漠河、额木尔、鸥浦、十八站、兴华、兴隆、呼玛镇、三卡等。取消了村的机构。
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召开了呼玛县第四次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年根据农村工作六十条的要求,人民公社下设大队、小队。大队实际上起着村政权的作用。
一九六三年七月八日至十二日召开了呼玛县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社两级政权和大、小队都被认为是旧的政权而砸烂,建立了县、社、大队、小队四级革命委员会。
三十年来,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县政权办事机构和政府领导人变化很大。现将建国以来县政府领导人员和县政府机构设置情况列表如下:
呼玛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一览表
一九四九年——一九五三年
注:一九五一年邢化杰同志调走,张玉峰同志任县长。
呼玛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人员一览表
一九五四年——一九六六年
呼玛县革命委员会领导人员一览表
一九六七年——一九七九年
注:张启云同志一九七五年八月调走,由王坚革同志接任。
县革命委员会机关设置一览表
全国五届人大以后,全县各级政权工作中心已经转移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组织和团结广大群众为实现四化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