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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贿赂工作

反贪污贿赂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0件,立案查处150件。
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9件;查处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
元以上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3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