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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初步选定“十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

专家初步选定“十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


伊春林业管理局所属企业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2001-2005年森
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采用“拟计算法”测算合理
年采伐量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2001--2005年森林采伐限
额编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十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
工作。经伊春林管局“十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领导小组和省森工总局驻
伊春林管局专员办审核,伊春林管局所属16个国有森工林业局和林管局直
属单位年森林采伐限额第一方案和第二方案合理、准确、无误,具有可操作
性,符合测算结果。
  结合伊春林管局经济、资源的实际情况,多数专家认为“十五”期间
年森林采伐量第二方案最适合伊春实际情况。即:年森林采伐量为2 664 520
立方米,木材产量为1 475 635立方米。2套方案已上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和国家林业局。